MirageYu wrote:
兩張照片是站在員警開單處拍 及被開的單子
看到第一張照片就苦笑,這張罰單該名警員怎麼開得下去,照片中看不到任何燈號啊。
猜想118巷口那一邊應該也沒有號誌桿。這其實就證明這支號誌只是一預告號誌罷了。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1條
行車管制號誌之佈設原則如左:
一、行車管制號誌至少應有一燈面設於遠端左側,且距近端停止線十公尺以上。
如係以柱立式設置,應有二燈面分設於遠端兩側。但路形特殊時,主管機關
得調整設置於其他適當位置。
二、近端號誌應靠近停止線設置。
三、號誌佈設以能使各車道駕駛者均能清楚辨認為原則。路幅寬廣之道路,必要
時得加設號誌燈面,並採門架式或懸掛式設置。
路口畫有停止線是依規定,預告號誌設在那,僅能說一切都是巧合。
一般民眾可以誤解,但身為執法人員可不行啊。
就算當作學經驗吧,多一些法律常識有益無害。
預祝銷單成功。
天天吃阿鈣 wrote:
你有駕照嗎?前方預告...(恕刪)
你有駕照嘛?
紅綠燈不會看嘛?雙向停止線形成路口看不出來嘛?
紅燈還闖過去.還需要設嘛?
告示牌做提醒用.
樓主建議去申訴
員警第一時間不理你.站那個點抓闖紅燈.就是特別抓這種的.連他自己心底都這樣認為
申訴成功就算我錯
PS.如果是個有遵守號誌權威.就不會隨便就闖.這路口紅燈下路口緊接路口紅燈.闖過去沒意義.馬上就要停
而且還會照成路口堵塞
一看就知道是提醒燈號同步.用意就是提醒遠方沒辦法看見彎道後的號誌已經紅燈.無需再前進照成交通堵塞
谷哥在2012年5月來此處是沒有號誌燈來管制.路口彎道前就提醒多有車禍告示
又見圖藍線行逕動線.那邊"增設"紅綠燈非常有理
很多東西就是為了避免發生車禍或常發生車禍路段再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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