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臨停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才是主因,要對方賠就對了
3.你有受傷,多告一條過失傷害,(不管誰的對錯,只看兩造誰受傷)
如果對方是業務或送貨員,在上班時間,那就 是更重的業務過失傷害了
出院後,請醫院開立證明,回做筆錄的警局,說要告方過失傷害就可以了
4.記得要向對方要勞動損失,及醫療費,不然你住院及返家修養的錢要找誰討去
5.對方的車損不用管他,頂多是拿來跟你的車損去加減算而已,再說是他錯較多吔
6.請備好所有的醫療費用收據,及薪資單據,自行換算到痊癒的時間,其中所有需要的費用,及修車費,
再一次向對方求償,
(請全部一次性求償,因為一罪一罰原則,你只能拿一次合解金,所以要算仔細,醫院的話,可以預算回疹費用,
但請算仔細,少了不補的,當然也可以要求小額的精神賠償)
7.跑幾趟調解委員會是省不掉的,也不用管對方住哪,你就在你家附近去申請調解就可以了,
調解會據有與法院相同的效力,所以對方一定要到你申請處開庭
cheere wrote:
我騎車上班,我行駛在慢車道,在靠近紅綠燈路口時遇到一台違停在斑馬線及紅線上的轎車,在我接近他車尾時他突開車門使我閃不過右手把撞上他車門邊,我失控往前滑行再撞到另一台轎車後我在隨機車滾到路邊,我的傷勢左鎖骨斷掉(開刀打骨板及6隻鋼釘),右小指粉碎性骨折(有截短一公分),右手臂10公分撕裂傷(開刀清創縫合),腳部多處擦傷,機車為三代新競戰(剛滿一年)機車報價維修五萬二,目前對方緊咬我超速這一條,我想請問超速和違停開車門使對方撞上哪個肇因較大!謝謝
...(恕刪)
光是違停+突開車門
基本上輸面已經接近100%了
搞不懂對方是在543什麼
如果真的吞不下這口氣
那就去報案+驗傷單+所有醫療收據準備好
然後就不需要對他客氣了
基本上就直接告他+求償
基本上對方態度這麼差
那就醫療實報實消+機車維修費+手指傷殘+復健費+工作薪資損失費用+精神求償
以上大概幫你推估一下
25萬+5萬+7萬+7萬+5萬+15萬=64萬起跳
所以基本求償就用64萬起跳去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