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車上班,我行駛在慢車道,在靠近紅綠燈路口時遇到一台違停在斑馬線及紅線上的轎車,在我接近他車尾時他突開車門使我閃不過右手把撞上他車門邊,我失控往前滑行再撞到另一台轎車後我在隨機車滾到路邊,我的傷勢左鎖骨斷掉(開刀打骨板及6隻鋼釘),右小指粉碎性骨折(有截短一公分),右手臂10公分撕裂傷(開刀清創縫合),腳部多處擦傷,機車為三代新競戰(剛滿一年)機車報價維修五萬二,目前對方緊咬我超速這一條,我想請問超速和違停開車門使對方撞上哪個肇因較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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