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上述2次經驗,所以對神車很不爽,但是以下還是提供給你參考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
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
路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
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
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
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行車補給站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話說回來,大家一直說有ESP就沒事了,有那麼神嗎?請問方向盤已經過度打轉,ESP還救的回來?

,我也搞不清楚為什麼神A都很敢開,下雨天的高速公路都開的比我的四輪驅動很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