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k77 wrote:奢侈稅的觀念不是單純的車主買單,而是要讓有錢人在享受奢侈品的同時,多付出一些來回饋社會,雖然只是九牛一毛但也了勝於無。
我只是以有限賠償責任去論述,當然薪水22K,要賠1500萬的車時,也是只能兩手一攤
我也說了以200萬車子的零件價格去賠償,超過200萬(或300萬)以上車子以另外一種保險處理(跟奢侈稅一樣的觀念車主買單)反正你有錢,開幾億的車出來都可以
保險的觀念是許多車主(要保人)拿出一些錢放在一個機構(保險公司),一旦其中一位車主遭受損失,這個機構會先拿這筆錢來賠償給這位車主。但是,這筆賠款是其他車主集資而來的,如果保險公司不去對肇事車主求償,那當初集資車主的權益就受到損害。
至於你說的超過200萬以上車子以另外一種保險處理,能否提供一個觀念讓大家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