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號後,請勿同車道超車

james-bc wrote:
?? 從頭到尾?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耶, 是不能佔用的...
(恕刪)

所以啦 , 認為佔用內車道的人請舉手~~

來個問卷調查一下....

當一台車在內車道 , 先不管他為什麼進去 , 現在他在內車道了 , 就跟圖1一樣...該如何作??

1.加速
2.切到外車道
3.使用哈利波特的隱身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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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 選1的網友們 , 在快車道要加速到多少 , 才不會檔到後車呢??? , 是不是要跟這篇一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28030&last=3965124
然後 , 一堆人說大型重機速度很快
但各位選1.加速耶~ , 也就是說 , 各位不會介意大型重機在內車道加速以避免檔到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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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 ok , 選2的朋友 , 請看這邊~
一般來說 , 車跟車的安全距離大多是多少? 如果以80km/h來說 , 40公尺是建議值嗎?
好了 , 由圖1看來 , 拍照車跟大型重機的距離是2條白線+1條虛線 , 如果沒記錯 , 1條是5公尺
也就是說由圖1上看來大型重機跟拍照車的距離是15公尺

個人認為 , 切換車道 , 15公尺 , 有點太近 , 所以圖1中的大型重機沒有切換車道 , 有可能的理由之1是

"與欲切換車道後方車輛過近"

ok , 所以當然膽大心細選2的網友說 , 切就對了啦 , 15公尺太遠了啦 , 3~5公尺就可以了

這也代表各位可以接受大型重機在距離汽車很近的情況下 , 從車頭切進你前方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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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懂呀 , 如果在圖1的情形下 , 加速 , 又會被人罵飆車 , 切進別人車頭又會被罵亂鑽....
你們到底覺得怎樣才對呀~~呵呵呵~~

話說回來 , 11月1日之後 , 請不要同車道超車歐 , 前面很多網友都說會唾棄這種人的~~
tansywen wrote:
1.依目前法條再根據...(恕刪)


這個在另一篇已經討論到爛了啦"
超車道"不是"最高速車道",
並不是保持在最高速就可以停在超車道,
超完車還是要切回原中間車道,
新的法規有提到,超車道只有一個情形可以長時間佔用,就是塞車時

為什麼老是有人搞不清楚"超車道"這三個字怎麼寫...
小弟詳細看了一下圖,發現其實是重機硬超汽車,我把已上的圖片下傳,我會以點出重點部份,證明我的看法。
一堆又一堆的事~~
這一篇嗎?? 高速公路最左側車道是超車道,若您要定速巡航,請切換到中間車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66339&p=1

剛剛k了15頁 , 好像大家沒有什麼共識....

不過跟這裡比較不太一樣的 , 那個規定是高速公路 , 目前大型重機只有開放高架道路

不知道再上一層的快速道路規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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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建國高架有沒有超車道的規定呀?? , 開那麼多次好像沒看過大家讓出內側車道說....

還有環東大道 , 似乎並肩行駛相當多.....

要是騎重機在建國上 , 以達限速上限 , 不知要不要切來切去讓後車呀......我開車到是沒碰過這樣的問題耶
james-bc wrote:
這個在另一篇已經討論...(恕刪)

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以下簡稱「高管規則8-1-3」)
可能我中文比較差吧?
法律條文不購白話我不是很了,就條文來看,以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到底算不算違規咧~??
tansywen wrote:
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並不違例,
但是事實上前車是否要讓後方更高速的車輛這問題,
已不是違不違例如此單純,
事實上還含有駕駛道德的問題,
條例(法律)不過是最低的道德規範,
雖說是法律優先但是以駕駛道德而言,
如果路況許可且後方不是以逼車的方式,
讓一下又何訪,

此外ballcat大別那麼激動,
單單幾張照片本來就會有個人不同的解釋,
其實重機的駕駛,我個人是認為多數都是優良駕駛,
但是再要求汽車尊重重機的同時,是否也要同時尊重汽車,
後方車輛比較快,讓一下不過是基本的動作,
當然轎車的超車方式絕對是不對,不過重機駕駛讓一下有何訪
rabbit wrote:
小弟詳細看了一下圖,...(恕刪)


不要笨了..
汽車駕駛下南寮時都道歉了...
openet wrote:
但~~~就相片看來,那位騎機車的大大也神經太大條了吧
似乎路是他家開似的~
與其說是汽車逼機車,到不如說是汽車被逼到快撞中央分隔島了
恕刪)


大大!
真有你的!

偷偷告訴你,重機駕駛是交通警察...
他要攔此汽車...
所以才會超車、憋車...

哈哈 


rabbit wrote:
小弟詳細看了一下圖,...(恕刪)


以照片中遠方的路標當參考點的話,就知道照片是照順序的。
就算汽車跟重機都是在倒車,照片順序倒過來的話,也會是"汽車超越重機"。
tansywen wrote:
第3款「內側車道為超...(恕刪)


那是後方沒有來車要超車時,
條文是組合的,不是單一成立並排斥所有其他狀況,
條文有另規定,只要後方有車要超,就得讓出車道
也就是說就算最高速也不能佔用, 後方有車要超還是得讓
不然,就算這個條文合法,但觸犯了另一個條文規定,
判決結果還是違法,得罰佔用超車道的罰款.

台灣高速公路有很多駕駛人自以為聰明,
以為在超車道開到110就不違法,
不管後面的車大燈怎麼閃都不讓,
其實被抓到一樣罰錢的


另外,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佔用超車道??
那是最危險的車道啊,一出狀況是沒緩衝區可以閃的
開到120,130以上的車子,鑽來鑽去最多的也是那個車道
還有可能被對向大卡車對撞(大卡車衝到對向車道是很常見的)
想不透中速(100~110)佔用那車道有什麼好處,更想不出重機車為何需要騎到超車道,真的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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