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小胖1229 wrote:昨天剛出爐的,明明旁...(恕刪) 您好感謝支持與行動力挺給予編號 0006+0007+0008請務必繼續加油!至於打110,您務必在總機說明時就要強調我要檢舉並排違規停車,是 "並排" 而不是紅線...你知道的!
今天中午立即學會利用 臨停超過3分鐘來前後拍照檢舉告訴大家我就是吃飽太閒所以吃完超飽的午餐,閒到頂大太陽出來路上與違規者對抗!當然是我贏呀!哈哈以下編號 0009另外機車並排也提高罰則為 1200 元,一樣檢舉啦!以下編號 0010
為何交通檢舉沒有檢舉獎金?要是提高罰款,然後有檢舉獎金,對交通一定更有改善的!雖然目前沒獎金,但我也是會繼續檢舉的! 真的看不慣那些違規貪小便宜的敗類!違規停車、塞車就開路肩,慢車道、下交流道不提早靠右,硬要到最後關頭才急轉進來...這些人自以為聰明,當別人是笨蛋!
mandom97 wrote:為何交通檢舉沒有檢舉...(恕刪) 本人就是喜歡行善,若哪一天有獎金我一定不幹了!(變成一堆人搶著幹)試想,有一台車停在紅線上突然湧上一百多位拿相機要拍照錄影賺獎金的人........這畫面應該很好笑......所有的準則,就是依現行法律來處理囉!要求七日內,就配合完成!要求要車前照片,我就加拍!不用獎金,還是能加倍檢舉!檢舉完的快樂 與 舉發後的興奮,最是無價!Johnnie Walker!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本人就是喜歡行善,...(恕刪) Good job我也不是為了賺獎金才舉發,只是覺得要違規就要付出相對代價,如果檢舉又有獎金,大家都搶著檢舉的話,罰金又重,應該都不敢違規了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今天中午立即學會利用 臨停超過3分鐘來前後拍照檢舉告訴大家我就是吃飽太閒所以吃完超飽的午餐,閒到頂大太陽出來路上與違規者對抗!當然是我贏呀!哈哈...(恕刪) 超過3分鐘不算臨停直接就是違規併排"停車",直接往死裡打!這一招很棒的~瞬間罰單金額提高~比六分鐘護一生還要快~男女都通用~換算時薪48000元/小時!併排停車應該是很有錢(不是存款而是心態)~
Carlos3288 wrote:這一輛車,幾乎每天...(恕刪) 喔~新湖國小阿拍到駕駛下車就算數了,可以檢舉成功檢舉並排 1.駕駛座上無人(哪怕其他地方坐滿) 2.停放超過3分鐘 3.車熄火只要其中一項有成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