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1117 wrote:感謝大大回答,我已經有做筆錄,不過我朋友是說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叫我包個紅包和解,但是不想乖乖認賠出場不想給老阿罵習慣這樣,她這一個月內已經發生三次車禍了。 奉勸絕對不要!他這個月已經三次車禍,代表他已經很習慣這種亂七八糟的騎車方式!去申請肇責鑑定吧!支持你走法律途徑!
Lan1117 wrote:我保險朋友跟我說我沒注意她就在前方且影片無法證實她瞬間像左靠,所以我過失較多。但是我一直都有看到她,我承認我知道她騎很中間,但是我已經很靠左邊了。...(恕刪) 看完的感覺,你的責任應該比較大。一般汽車駕駛心中預設自己比機車「大」,但在這路上並沒有禁行機車,而且過平交道後只有一個車道,可以想成類似兩車道匯成一個車道,你後車就是該讓前車,而不是硬要鑽縫。會想硬鑽縫,就是前面說的心中預設自己汽車比機車大,機車應該乖乖靠路邊讓我過。把機車想成是另一輛汽車,就知道自己大概的責任了。 文中一堆人講三寶,這和三寶關係不大,當類似兩車道匯合的情境,後車硬擠縫擦撞到前車,能扯到三寶也太強了一點。PS: 另外每次事故都可以視為獨立事件,有點像輪盤開大小,前面連開兩次大,不代表這次一定開大或開小。機車這個月三次車禍,也不代表樓主必然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