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757 wrote:給你叫好。小弟住台南,交通的可怕就別提了,內人曾經問我說,我一直檢舉會不會傷陰德,我解釋很久她才了解很多我只檢舉刻意違規的,沒辦法,女人不懂事。真的要全數檢舉的話,我應該是連睡覺時間都沒了。 德不孤,必有鄰。先向台南的檢舉同志wei757大問好,給您5個胡亂檢舉會造成「過猶不及」的反效果,民眾檢舉日期限縮於七日內就是這樣來的。另關於尊夫人的「傷陰德」誤解,也可用以下幾點向其說明、解釋,以鞏固其支持夫君的立場。 謝謝!-------------------------檢舉背景惡意違規的人出事是活該,但每每會有無辜的人陪葬。台灣每年A1死亡人數約2仟多人,總車禍件數幾萬件。要知道「A1死亡人數」是不會重覆的,也就是說,下一次陪葬的有可能是你、我。故,不要有「他們以後出事,自然會學乖」的觀念,應該是「他們自然會學乖,以後不出事」。所以,為達成「他們自然會學乖,以後不出事」,透過違規檢舉是一個很好的手段,可以達到警惕的作用。檢舉效果當違規無需成本時,人民就視交通規則為無物,如一違規代價就來時,自然就會乖乖守法開車了。期使每部車也都是「警車」時,違規者有所顧忌,自然會收斂駕駛惡習。行車記錄器使用觀念行車記錄器可以保障行車安全,保障分積極與消極兩方面:積極方面:主動檢舉行車違規,讓違規車主以後關注交通規則,預防事故的發生。消極方面:與違規車輛發生事故後,可還原事發經過(保全證據),但或許守規的一車幾口人都被撞死了。民眾檢舉節約警力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長吳燕山說,熱心民眾提供違規檢舉資料,大幅減輕警察人員執法的負荷,執法力量從有形化為無形,達到全民監督的功效,讓違規駕駛人不敢心存僥倖,因此降低國道事故發生率,「全民柯南」受惠的是全體駕駛人。(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91800)
roward wrote:不是現在是從以前就...(恕刪) 上個月有個攔機車的影片主因是出在拍攝車主但要很仔細看才會發現打電話給承辦單位還好警察英明說覺得車主本身怪怪的所以沒開攔車人的單後來看到01他發的文想揭穿一看到日期已經是9月的事有點LAG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