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aSakura wrote:你到底在講什麼屁話? 對方不逆向會發生這起事故?你的家人以後在路上騎車沒穿全套護具被人撞死記得不要去求償提告 懂嗎?......(恕刪) 又一個不仔細看文,然後又依照自己所想的講出來.....我那裡說過 加害者逆向是對的 , 受害著是錯的 ???我也沒說 騎車沒穿全套護具 這種話打字前請先考慮清楚在發文...謝謝
wessley wrote:又一個不仔細看文,然後又依照自己所想的講出來.....我那裡說過 加害者逆向是對的 , 受害著是錯的 ???我也沒說 騎車沒穿全套護具 這種話打字前請先考慮清楚在發文...謝謝 你言下之意就是這樣啊 還需要幫自己辯駁喔?
KyoGhost wrote:小弟不才~來發個言...(恕刪) HANK回覆:感謝各位大哥的關心前陣子去長庚開刀,所以休息了一段時間主要是修復剩下的兩條臂神經,以及在大腿取2x10cm的肉塊移植修復上臂被撞毀的肌肉;手術時間長達17小時,推出手術室麻藥退了之後,沒想到最痛的是腰(因為躺太久不能動),再來才是大腿上的大傷口再來加護病房的日子,老實說跟人間煉獄差不多,之前剛車禍意識不是很清晰,所以對加護病房的體驗沒有那麼深刻,但這次意識清晰,全身還被護具固定無法動彈,只能靜靜躺著望著冰冷的天花板,感受來自腰部(因為躺太久不能動)及傷口的疼痛,聽著儀器不時響起的警報聲,以及其他重症病患的哀嚎聲,在進入了深夜後感受到的壓力更為龐大,每天最開心的時間就是會客時間,終於可以跟家人說些話,吃些喜歡的東西,感受親人帶給我的溫暖;所以各位大哥要好好保重自己的身體,沒事別去住加護病房,身體健康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畢竟我們不是那美克星人,身體壞了拔掉還會再長出來 Smile原本預計要住五天的加護病房,幸好恢復狀況良好,只住三天就轉往普通病房,我也終於可以起身舒緩一下疼痛已久的腰,脫離只能望著天花板的日子開完刀後疼痛減緩了三成,比較能進食了,但睡眠還是個大問題,每小時都還是會被痛醒;由於剩下的兩條臂神經狀況也不是太好,所以手的功能是確定回不來了,但能救回些許觸覺讓我能避開來自左側的危險也算是有點收獲至於最近莫名其妙被報上新聞了,對於對方友人的回應,我只想說從事發6月21日到現在對方都沒提過要處理賠償的事宜,所以我才依勞保局勞動減損公式計算出賠償金額(全都有紙本証明),並於9月9日寄出存證信函通知對方請於5日內出面商談賠償事宜,但對方只打一通電話給我律師說他賠不起後就沒下文,到現在醫療、復健及899修復費用完全沒賠償,更不用說還有31年的勞動損失,由於完全感受不到對方的誠意、歉意,所以我最後也只能訴諸於法律了,請問您們在電視上所說的『誠意』到底在哪裡?接下來的日子就只能努力復健,希望早日能重回職場有點收入,畢竟龐大的醫療、復健費用讓我的存款一點一滴地減少,899修復費用也都還沒著落,只能靠自己再站起來,靠自己的一隻右手再拼回來!
其實只要無視就可以了!!!有些人是現實中無法與人正常交際,只好在網路上與人挑釁,證明自己的存在感另外想請教法律問題如果最後肇事者被判賠(1500萬假設)他也已經脫產完畢(沒有名下財產)那麼法律上是否可以追溯肇事者脫產的日期在出事之後,因而判定財產轉移無效,通常脫產都是轉給家人或是妻兒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能有什麼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