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brush wrote:
這個要請教一下版上...(恕刪)
foxbrush wrote:
這個要請教一下版上的大大了,因為小弟我查到的資訊是:
"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才屬於情節輕微,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吧
終於有人查到有用的資訊,小弟我也很好奇警察對我這種情形到底是會開罰呢還是不罰?
小弟查到這邊這棟樓有跟我同樣的情形,其中#49樓的大大說明了這種情況警察開罰的依據,以下是那位大大的發言:要檢舉這條是非常不容易的,警察回覆我說必須有紅燈後車輛持續前進進入停等區的清晰影片才能開單,只能說幹的好!
所以結論問題癥結點是汽車駕駛人是在紅燈後還是在紅燈前就已駛入機車停等區上的來做裁罰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