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10 wrote:
我們騎機車的當然右側有路就盡量靠右 總不能一直跟汽車搶道。但我當時很確定的是他在我後方。我是慢速行駛等待前方遊覽車轉入 正當我要確定後方車量是 他就迎面而來。車主至今也無電話關心。完全就咬定我違規左轉 給保險公司處理 還得我們先打電話詢問怎麼處理後續。這種人處理事情的態度真讓人嘔的
我們騎機車的當然右側有路就盡量靠右............. 這是錯誤的觀念, 都怪政府早期亂教
車禍的事, 只要有報警, 有筆錄, 有初判表, 有傷害單, 在6個月內需合解或提告
樓主你可以慢慢等, 他們不處理, 等到5.5個月後, 直接提傷害告訴, 讓他們反應不及, 走刑事比民事有用多了
就有人在事故近6個月時, 直接收法院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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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595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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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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