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幾千萬人有交通前科,這國家犯罪率會不會太高?XD
罰得重,除了罰款和吊照之外,三番兩次奔波出頭(到案說明)根本就是當嫌犯在對待,只是問話沒那麼兇而已。這是沒發生事故的待遇,如果發生事故,保證衙門跑不完。
酒駕不管有無發生事故都是犯罪,車輛提供者和同乘者都視為共犯,要連坐受罰。這一點我覺得很好,至少多了人來阻止,也少人勸酒了。
很多人罰錢不怕,要他花時間,或不准他開車就會怕了。不管哪國人都一樣。
對照一下台灣最新版的法規
我這案例,請看第51頁
在台灣的話,罰款NT$8,000-12,000,後面有標註扣3點,參加講習。
在日本我被罰了10萬日圓,上課再花25,200日圓,扣點12點,吊照90天,參加講習。有沒有重很多?
題外一:和車廠人士聊天,說早期約20多年前,違規被逮問話什麼的,就真的是當犯人審問,講習時拿血淋淋的車禍照片出來嚇人。現在不會了。
題外二:前文中提到,同車的車友太high有搧動加速嫌疑。但話說我又不是沒判斷能力的小孩,油門是我自己踩的,怪不得人。
倒是那位美女車友一直心懷愧疚,那段時間她執意當我專屬司機,三番兩次出頭也是硬要作陪(只能在外面等)。當一群違規者臉灰灰地走出警視廳,看我這外國不良歐巴桑居然有專車接送?有點擔心觀感不佳。一直說不必了還是來,乾脆不告訴她地點,她又找機會送禮物給我。這就是日本人,打死也不要欠人情。

最後,還是那句:開車小心。
平常我開車都在時速100公里以內,目前沒打算裝偵測雷達。
我是藍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