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真是有福氣兩萬賠一賠吧過失傷害一個月起跳至少役科罰金台幣三萬然後另外再加上民事賠償您自己算算該多少吧不管對錯台灣的法律對車禍的傷害是不公平的您真的撿到了快簽吧對方後悔您就更麻煩一大早就去法院等等等然後還不會只有一次光要請假去法院等就不只兩萬了的價值了我還是只能再說一次您真的有福氣真的
如果不想自己出錢,可以辦出險啊,強制險就是保對方(人)的傷害險,但不包括對方的車(財損)多年前親友站在自家門前遭機車撞,結果對方因為剛失業無工作收入,結果全由強制險賠,也賠了4萬多,因為我親友助骨有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