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在理
1.惡劣的停車? 只是停車沒啥惡劣的.
2.是否擋道? 是,不過對方沒違規停車,你只能卻離.
3.除非 你有申請車庫或畫上紅線,你才有權利不讓他人停車.
在情
1.他是擋住你了,不過他哪知你裡面有車?你通知他後告訴他你有車出入(口氣好點)對方應該就會駛離.
2.你並沒有什麼可以堅持用法規來告誡對方的,應為他並沒有違規.
這樣的回文表示以後會一直發生。

奉勸樓主還是去申請紅線吧!

真是一種米養百樣人
bondkenny wrote:
小弟先提醒各位看官
我不是要上來討拍取暖或是筆戰,而是光看這兩人的公民道德就是知道現在一般民眾水準到哪,
不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老鼠屎還是大有人在,提升自我素養,這真的是一例警惕
能在站上交流到,期待能對各位有幫助
緣由-----
小弟週六起了大早因為9點有個重要約會,
沒想到一下樓大傻眼,車庫前停了一台車,
我立馬照著玻璃窗上的電話打給車主:
我:喂先生你的車可以移一下嗎?(口氣普通)
對方:甚麼?!
我:我說你的車可以移開嗎?(口氣普通+忍耐)
對方:喔喔,我半小時會過去!
我:甚麼?為什麼要半小時?
對方:.......
我:......
對方:好嘛!那我現在我過去牽走
我掛掉電話等,對方大概10分多鐘後出現一男一女來牽車
我插著腰不說話看他們牽車。好啊,門開了準備上車越想越不甘心,
又下來對我說,先生這裡沒有紅線我停這裡沒有違規阿!
我一整個爆炸,你擋到我車出入你不該停阿,接著連對方女性都加入戰局:
先生口氣沒有必要這麼差吧?!不然叫警察阿。暗!好啊你叫阿!
結果警察來因為車庫前無紅線+30年前車庫式住家也沒有申請甚麼車庫證明,
無法對對方開單或是拖吊,只能勸離對方,對方堅持要警察到場,要求警察解釋!
解釋停這地方無違法給我聽。警察看我們雙方都不讓也沒辦法,警察只想小事化無的心態,
我對警察說,我不想在這耗,請他移車。警察對他說3次先生請你移車,他一直要跟警察解釋,
超好笑,解釋就可以停嗎?最後還不是乖乖移車!
還沒結束喔,他不是移車直接走人,是移到旁邊下車繼續看有沒有得吵,最後他自討沒趣才離開。
但結論我認為他們贏了,因為他們這樣沒被罰卻拖到我時間,蠻意外這兩人如此幼稚,
在天龍國台北市想開車,卻想省停車費20-30而去停看起來就是住戶車庫出入的鐵捲門面前。
這種人喔,早點收掉的好,不然真的是社會亂源!
剩下就賞圖了
如有不妥,再請版主刪文,同步分享於友站
bondkenny wrote:
2016-08-22 08:15 #20
很棒的分析!這也是非當事人合理的冷靜判斷
但我不相信今天這是你家,車被擋,要出門,
身上有重要的事情,您還可以這麼冷靜,
不惡劣?我又不是平面住家停進騎樓的那種,
明明外面就是鐵捲門了是您您敢停?硬是要停
來移車還不甘心搞一齣沒違規戲碼,於法無違規沒有錯,
但她可以跟警察說沒違規為什麼要求他移車對吧,
警察要求他移車他可以拒絕阿!
鐵捲門裡一定是停車不然可以幹嘛?開早餐店嗎?
我口氣我覺得已經可以了我也沒也多說甚麼,
被擋還要好聲好氣三催四請拜託人求求你來移車,
這也太卑賤了吧,難道住一樓就活該倒楣要被這樣欺負嗎?
語氣激動請見諒,不針對您,但您意見實在跟對方太像!
難保下次您會停到我家門前,能適時提醒到您。



bondkenny wrote:
2016-11-28 00:09 #1
針對本人在八月份在此站發文"周末早晨遇到的惡劣停車糾紛"
將對方車主等人照片自行上傳至網路上的行為,在此表達歉意。
在此警惕大家切勿以身試法任意刊登他人照片已經觸法。
自己一時的行為,需付出代價。
也經對方同意在同樣討論區刊登道歉文。
照片已經造成對方生活困擾在這裡深感抱歉以及深刻反省,
之後也會更小心自己在網路上的言行,以免造成別人困擾。
網路發表文章前請自我約束。
在這裡上的寶貴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