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你是說,主管機關的建議,是違法的? 對啊,照你的邏輯,是違反法條但書。wetty wrote:還是,因為主管機關建議要讓出內側,所以不讓是違法的?我認為是不互斥依這段話看來,應該也是可以繼續行駛 當然可以繼續行駛,那他建議讓離個大西瓜啦。wetty wrote:2. 沒有定義出「行駛速度較慢」要罰什麼? 這需要另外定義?什麼叫做"較慢"?你要不要去翻翻網路的國語字典,"較" 與 "慢" 有含糊的解釋?還有#16(二)說得很清楚,請看清楚再來。
katana057 wrote:對啊,照你的邏輯,是違反但書。當然可以繼續行駛,那他建議讓離個大西瓜啦。這需要另外定義? 交通法規裡面, 確實也查不到大西瓜...katana057 wrote:什麼叫做"較慢"?你要不要去翻翻網路的國語字典,"較" 與 "慢" 有含糊的解釋?還有#16(二)說得很清楚,請看清楚再來。 大概是開得比西瓜慢吧? 是這樣嗎?
A辣愛怕跑 wrote:.今天若是這張罰單...(恕刪) 如果測速槍測出109公里,絕對不會開單,你知道測速槍自己也有測速的誤差值嗎?所以,你拿測到97公里被開單來說109公里也會開單,其實,也只是你自己的辯駁之詞。
ccl7713 wrote:本人我定速110,...(恕刪) 此題 永遠無解 IN TAIWAN對於龜速駕駛員來說 我保持在速限內 我管妳那麼多故就會衍生 不管內線 中線 還是 外線 都是我的超車道之 路怒族駕駛員. . .內車車道的標語 不管是路邊直掛 或橋梁上橫批 . . . 高公局都是多花的啦!!
shine99 wrote:此題 永遠無解 IN...(恕刪) 對啊~只要用紅底白字的禁制標誌明白規範,並修改法條,超車道就會變超車專用道,就不會有這些爭議了。但,目前看到的,也只是一般的超車道告示牌而已。
看到小賢子 wrote:如果測速槍測出109公里,絕對不會開單,你知道測速槍自己也有測速的誤差值嗎?所以,你拿測到97公里被開單來說109公里也會開單,其實,也只是你自己的辯駁之詞。 你搞錯了,紅斑馬可以照"法"來開單,但這樣他就違反"高公局"私訂的低速寬容,且恐怕他開下去明天就要被調單位了...被開單者可以申訴測速槍誤差,也可以不申訴直接繳罰。
katana057 wrote:你搞錯了,紅斑馬可...(恕刪) 錯了,這樣就不是照"法"來開罰,連"執法工具"都有這樣些微的誤差了 ,又如何以有"誤差的工具"來"執法"呢?況且還是比測速槍更精準,更微小的1公里。自己的執法立場都站不住了,如何開單?
看到小賢子 wrote:錯了,這樣就不是照...(恕刪) 你要不要去google"儀器誤差 申訴"。看到小賢子 wrote:連"執法工具"都有這樣些微的誤差了 ,又如何以有"誤差的工具"來"執法"呢?況且還是比測速槍更精準,更微小的1公里。自己的執法立場都站不住了,如何開單? 你永遠都是最幽默的那一個,你可以把你這段話對交通部說。只要是經濟部認可檢驗合格的儀器,就可以用來值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