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90501 wrote:
敢檢舉又不敢用真名...(恕刪)
沁小爺 wrote:
之前網路檢舉違停都...(恕刪)
處罰條例明確寫著「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基本上有些員警只是為了省麻煩,用各種方法打槍不開單,因為這樣他最省事。
我遇過一個也是回覆說匿名不檢舉,打去問說是否有不明確的地方,該員警說影片很清楚違規,但就是鬼打牆說匿名就不開單... 經過溝通無效,後來就只好告訴他,既然他這麼堅持,那我只好把檢舉案改轉市警局,只要市警局認為這個檢舉案事證明確,我一定順便跟督察室檢舉他刻意包庇違規案。後來他就改成開單了...
所以先看你檢舉的東西是不是事證明確吧。如果是,你可能遇到跟我類似的狀況... 給你參考一下。
ROCK0807 wrote:
如果是檢舉畫面是偽造或變造的
而不留下真名員警直接開單請問申訴上法院要找誰負責?
板大我相信是不會
但是以台灣的狀況我想這種事情的確會發生
承辦員警每天處理那麼多件這種檢舉案件
依法要求檢舉人留下真名有何問題?
還是說你看到人家違規不行 要求警員對違規人要從嚴認定
但是自己檢舉人家想便宜行事 就要求員警對自己從寬認定?
寧願花時間一直往上檢舉 也不願提供真名
難道這CASE真的有問題經不起違規人的申訴或上法院檢驗嗎?...(恕刪)
沒錯
說的太好了
所以我都用真名檢舉
檢舉超多超多超多件了
也沒違規人來砍我殺我阿
偽造變造影片...
隨便一出門半小時
違停上百台
你天天檢舉一百台都檢舉不完
還要偽造變造甚麼影片
好好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