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網路檢舉違停都可以,這次就被退件
因為都是用姓+先生,所以都比照辦理!這次卻...
是可以用真名但法律規定是可以匿名只要事證明確
我對於交通警察執法有疑慮該如何申訴?
以下為警察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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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您好:
有關您反映「網路檢舉違規被退件」1案,經轉交本分局查處,茲以書面回復如下:
一、誠如台端所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三款但書規定,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若檢舉違規事實明確者,不在此限。
二、惟因被檢舉人提出行政訴訟之可能性,屆時恐無法傳喚台端到案出庭作證、說明,故本分局考量再三,仍是希望台端能提供直實姓名及身分,以免造成台端及行政救濟程序機關之不便及困擾。
三、誠請台端以直實姓名及身分檢舉交通違規行為。另為掌控第一時間有效處理,如您發現有任何交通違規之情事時,建議您可即時撥打110、分局勤務指揮中電話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警到場處置;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倘台端對本案仍有疑義,請逕來電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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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楚我上面寫的~!!因為法規是寫"可以匿名只要事證明確"
所以我之前用匿名都是OK,之後就比照辦理~!
誰知後來被別的警員退件!!並非不敢真名喔~!

沁小爺 wrote:
之前網路檢舉違停都...(恕刪)


寫信去署長信箱詢問~
我寫信去局長信箱又被丟回給該員警
aaron123456789 wrote:
寫信去署長信箱詢問...(恕刪)

沁小爺 wrote:
我寫信去局長信箱又...(恕刪)


QQ 那你就乖乖實名舉發吧

我也常常舉發 但真的懷疑會被洩漏檢舉人資料

可惡 這種東西匿名舉發根本沒關係吧

違規是事實阿....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若檢舉違規事實明確者,不在此限。

第一、你的事證不明確

第二、警察刁難

把案件貼上來
給大家看看

到底是事證不明確

還是如何

網路上警察不接受檢舉的理由千奇百怪
只能當笑話看

交通要好
能開單的警察都輕忽的話
會好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177102&p=1
我遇到的
來電叫我提供姓名
找一推理由
結果根本是來亂的

不要傻傻的就提供名字

警察如果可以事證明確不開單
又跟你要電話

你覺得這樣的警察有沒有問題?









紅線違停,有註明日期時間
我也有留電話,他退的理由就是"無法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
並非"事證不明確",回覆都有寫!!
qwert2426 wrote: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恕刪)
圖片可以修改
同理影片也可以修改,只是門檻較高
如果有動畫師竄改影片故意害人,被識破時卻因匿名而抓不到檢舉人...
權利(檢舉)該伴隨著義務(實名),底線而已
我掙的是個理字,我依法提出檢舉
他憑甚麼退我件!!
aaron123456789 wrote:
QQ 那你就乖乖實...(恕刪)

沁小爺 wrote:
我掙的是個理字,我依法提出檢舉


沒辦法

執罰者可以決定採不採用匿名檢舉(交通違規)

也就是檢舉可以匿名

但是警察還是會受理,但可以不舉發!

具名就沒有這個問題!





本人一直以來也是用"真實姓名"檢舉喔!

不知版大您不用真實姓名為何原因呢?
是有什麼顧慮的地方.方便解答一下嗎?
該不會有什麼"黑幕"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沒辦法執罰者可以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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