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紅燈轉一直偏快車道...撞我的右車門且頭部著地腦出血,請問肇事責任

謝謝各方意見…老實說只能來討拍啦,目前已經出險給保險公司處理,不過警方正式鑑定要等一個月
這幾天來真的心情很難愉快,能做的也只能天天打電話問對方病情…聽到腦水腫昏迷那天真的快哭出來了
目前對方家屬態度都沒有不好,不過誰知道之後會不會態度轉變呢?
唯一慶幸的是至少有行車紀錄器啦!不然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我PO一個就好了

交通事故經過與判決-以刑逼民(直行車與突然左轉的阿婆擦撞)

212樓 不起訴書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所有這種路口的車禍意外的法院判決書都會寫上:

000 於民國104年1月30日23時13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
000號重型機車,沿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行駛,行經中華路
與復興路口,本應注意汽車行駛時,駕駛人
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轉彎車應禮讓
直行車先行及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遵守
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而依當時情形,又無不能
注意情事,竟疏未注意,.......


每一件判決書一定都有:

應注意車前狀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所以不用跟我爭什麼(例如玩手機當然看不到前方有機車要右轉)

所有法院就是這樣認定,

樓主是要推翻法院認定,而不是推翻我!

要我再PO一千件判決書嗎?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先看肇責初判的結果...(恕刪)


調解的時候你沒求償就不對了.太早把底牌掀出來!
求償不是真的為了要錢 . 而是讓對方的氣焰不要那麼囂張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
Dwing wrote:
車前 , 車旁 分不清?


樓主的影片

鏡頭早就看到這台機車在右轉

可是沒有預防動作
(白話文:緊急煞車)

這一點

機車家屬如果找律師,你覺得還要跟我爭車前車旁?

你應該沒上過法庭攻防

不然怎麼都可以睜眼說怪話?


車前就有看到,沒有煞車預防,所以撞到樓主車旁!

我想給樓主一些提高勝算的點 (跟我愛檢舉是兩件事)

而不是鴕鳥心將自己的不利點視而不見!


祝樓主好運

要走法律途徑就要用法的論點,而不是用感覺,GOOD LUCK!
如果是我,影片交給警方後,就不理對方了~畢竟不求償就很厚道了
所以事主一開始就開得很左邊了不是,就是為了要給這位違規老人相當大的緩衝空間避免撞擊
為什麼預防動作就一定非得照你說的做?後車親上來你要負責?
你知道路上突然緊急煞車有多危險嗎?虧你還必檢舉哩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鏡頭早就看到這台機車在右轉

可是沒有預防動作(白話文:緊急煞車)
遇到這種超無奈的...遇到恐龍判決就會有所謂的道義責任


鴨腿蟒蛇 wrote:
如題...
對方紅燈...(恕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樓主的影片鏡頭早就...(恕刪)


影片出現在4秒 第7秒撞上
3秒時間反應

樓主的視野也有可能是第二秒時就可以看到
但是人的頭腦會有一個邏輯
對方是紅燈應該會停下
我是綠燈 我可以直行 沒問題
然後又多開了幾秒
加減之下 反應時間可能也在2-3秒

所以樓主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以後機車考試多加一樣 紅燈右轉前先注意左右來車
路口兩個警察看到闖紅燈的在哪涼
難怪南部是闖紅燈天堂

副駕比駕駛還早發現機車"有撞上危機"

駕駛應該是撞上才發現

雖然機車闖紅燈, 但感覺很難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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