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禍在對方,而對方有全險,但是對方要求我要賠償他的幾乎所有損失~!!!!!

6個月以內沒合理賠償金額就提告過失傷害
AeonW wrote:
我3月初發生車禍,是...(恕刪)


如有報警和做筆錄

而警察也判定他該負全責的話

哪你完全不需理他

他需負上全責還要賠他

他是搞笑喔
上個月才幫我父親處理完這件事情。跟你的情況類似!先申請初判表(不太需要花3000去做判定),大約7個工作天完成。然後做筆錄(醫療單據,及工作休養,衣服,手機反正有財損的做表格,包含做計程車看醫生的收據)。然後提告,等地檢署開庭,檢察官會問是否要和解1.和解 2.不和解 起訴。最後(可以提調解,這時你最佔上風,對方勢必會賠償損失,如對方不賠)簡易判決(通常過失傷害2個月或役科罰金。在打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不需費用,10萬內簡易判決)就好!全程不用請律師!我父親那件,對方賠償15000。不含強制險的3000。自己處理就好,不需要花錢找律師。只要對方肇責較大,幾乎佔的住腳,別擔心!
我之前給車禍顧問公司處理還不錯
給你電話0222450277 文華顧問
省了不少時間 肇責對方重 我想不會有問題
自己的權力要顧 我也是去請教他們才知道
不然之前撞我那個還一直打電話來要錢
最後去判就贏了
我最近也是遇到,不過我的初判,是一人一半。我汽車逆向超車,她機車對向車道未依規定燈號行駛。
我車險是乙式全險加強制。結果我保險說就各賠各的。
我擦撞當下,有報警、有叫救護車。她們機車二個女生都有上救護車,她們的機車能騎,但是龍頭歪了。
我後照鏡斷裂。她們一個腳扭到。一個腳擦傷。因為一開始,綠燈,我的前面的阿姨停車不動。
我趴了一聲,還是不動,我就超車了,就在那時後,就發生了,因為我嚇到,我整台車往第一台車。
就是阿姨車靠,我看到她在幹嘛,她在捉寶可夢。然後因為她也聽到撞聲,手機才放下來。
然後,我有跟警察說這一段,他說,法律沒規定綠燈要多長的時間才能動,我說,那如果他連動也不動。
停在那到紅燈,也沒有犯規嗎?答案是的。只是他們會勸導影響交通。但是不能開罰。
哈~~~我當下有去醫院看。隔天也有送禮,還把他的機車牽去維修。我想說保險會處理。
結果,保險說判定出來,一人一半,所以,就先賠我的車損的部份。我也以為就這樣結束了。
結果,我就收到這張了,說真的,我收到時,我有不太高興。我也是下星期二要去協調。
就看保險要怎麼弄了。

如果"初判表已經出來並且明顯的是對方的錯"是真的,
只有你向他求償,他無權向你求償,
這和他有保險而你沒保險無關,
單純就是車禍責任在對方。
你確定他有保全險嗎? 有保全險連他自己的車都賠了喔!應該不會再來凹你。

AeonW wrote:
我3月初發生車禍,是...(恕刪)


不要私下談,各地區公所有調解,申請調解先
AeonW wrote:
我3月初發生車禍,...(恕刪)

對方全責的話,不用跟他談,跟他保險公司談,
你將索賠單據準備好,要求對方賠償。

一開始你太仁慈了,除了三聯單,對方因為過失傷害,
除了對你的肉體造成損害,亦對你精神造成極大得創傷(對方的態度),
所以,應該製作筆錄,最少都要上調解委員會調解,勿輕易和解。

現在保險公司理賠都走歪路,以拖待變,仗著對方沒有保險理賠,
可能沒有時間處理這些事情,進而妥協而降低賠付。

因為你如果堅持賠付,對方又無誠意和解,等到上了法院,
保險公司也是吃不完兜著走;所以,準備好你損失的相關單據,
在調解委員會的時候,也不用給對方,等出庭時交付檢察官,
或開正式庭時,交給法官,法官通常會重懲這類的人,
而到時您工作上或精神上的損失也將相對提高。

所以,才會有所謂的以刑事逼民事和解,就是對付這群無賴。

別再相信兩造都有過失的片面說詞,因為總是有神奇寶貝超乎你的想像。

AeonW wrote:
我3月初發生車禍,...(恕刪)


最好是約在警局談 黑暗的事情太多了(太可怕不能說) 記的!別想拿肉包打狗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