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公路恐怖駕駛多次跨越雙黃線逆向撞上重機,跟蓄意殺人沒二樣,還說對方也有錯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何...(恕刪)


能夠這樣凹,我也是醉了...
如果今天是我騎自行車經過被這樣一下
又沒後方行車記錄器照到那位死神三寶?
管你是幾成算我頭上 我應該也要不回來了吧?
因注意而未注意咧…
那有這麼多理由
神奇之島就是神奇之島~
這算是殺人未遂 不過台灣司法問題 是非不分
汽車100%肇責再加一條危險駕駛無誤
某些人別亂誤導人!

闖紅燈,逆向,雙黃線迴轉,跨越雙黃線的行為都是100%肇責!

假如那裏沒有雙黃線那還有得吵,既然是雙黃線,某些人就閉嘴吧...少造口業
重機100%沒錯吧 像這種 盲灣你有辦法閃嗎 除非你有透視能力
這種開車法簡直是謀殺
先po一則舊聞

逆向有路權

雖然這個逆向跟這次山路逆向有不同處,

但是相同處是台灣的恐龍法官跟檢察官很多。

他們的邏輯概念跟現實社會有非常大的不同。


之前東海大七駕駛,不就被檢察官起訴了嗎?因為檢察官認為他蓄意挑釁。

在台灣,如果被人圍打或傷害,你只能被活活打死而不能反擊,

因為一反擊就有99.99%的機率會被認定為互毆,雙方都起訴。


也就是因為這樣,逆向駕駛才會有雙方都有錯的說法出現,

因為這在台灣的檢察官或法官眼中,不是沒有這種機會,他們就在賭這種機會。


一般人的邏輯是:雙黃線,對向車輛絕對不可以出現在我的車道上。

但是他們的邏輯是:

先看你有沒有超速,因為如果你超速,代表你也違規了,

你應該注意速限而沒有注意,導致你本來有機會可以避免這起事件,但因為超速而沒有避免,

所以你有責任。


只能說,千萬不要小看台灣的檢察官或法官。







原來版上有神人
這種狀況重機還能神操控、神走位、還有神注意,
真的是太強啦!!

技術真的有夠差

還需要這樣開才不會暈車

丟盡BMW的臉了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何...(恕刪)




這位哥的說法真是獨到!
可惜掛保證一定汽車肇責100%


依照路權來說,白B是100%責任,

只是為了不想暈車而吃對向,這個理由很牽強,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害死別人,或害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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