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不要命的小鬼,你能怎麼辦?


hiromi2589 wrote:
又要被判過失致死了...(恕刪)

這種該不會也算過失傷害吧 貨車司機真夠背的
這種真的是很OX.
現在在路上開車或騎車~~真的要注意.
違規的車輛來自四面八方..
有時怎麼發生的都不知道勒.
就這樣衝了過來.
留點口德好嗎?
意外身亡被講成人渣
誰沒年少輕狂過?

道路維修與救護車出勤費
當然是全民買單啊

vaisteve wrote:
我只想問,這種亂飆...(恕刪)

kazamisa wrote:
所以說國人沒防衛駕...(恕刪)

大大說的觀念真是不錯..是否可請你就這案例來談談?
以這案例來說您認為這貨車司機時速應開多少?入灣該減多少時速?
又時速多少才不會延誤到他的工作行程?
他該如何去平衡他的工作時效及安全呢??

看到機車騎士朝你快速的滑過來..自摔然後滑到輪下只有兩秒鐘左右..
請教該如何應對?

肯定是過失致死送辦(光這點就很倒楣了),之後法官判決無罪的話,貨車司機向誰求償時間和精神損失?機車家屬?移送的警察?法官?還是國家?

hiromi2589 wrote:
又要被判過失致死了...(恕刪)

貨車真倒楣!
恐龍『應注意而未注意,,,』
貨車司機『要怎麼注意阿
恐龍『算你倒楣,,,』

hiromi2589 wrote:
多看新聞就會知道了...(恕刪)

當然以判決書為準
不然以新聞為準?
你別開玩笑了!
臭臉王 wrote:
大大說的觀念真是不錯...(恕刪)



以下回答是我自己認為,跟檢察官跟法官見解一定不盡相同,就單純討論囉。

Q:以這案例來說您認為這貨車司機時速應開多少?入灣該減多少時速?
又時速多少才不會延誤到他的工作行程?

A:該道路限速最高為何已有規定,駕駛自行判斷時速不以超過該路段所設最高速限行駛為準。工作行程應自行掌握調配,不得因此為由超過該路段速限行駛或不依道路標線號誌危險駕駛。

Q:他該如何去平衡他的工作時效及安全呢??

A:道路安全不可淩駕於工作時效,若確定會超過約定時間,可先行致電客戶告知原因。
(整條路再怎誤差,頂多多一小時,今天如果不是車禍,換成落石封路你會怎麼處理時效問題呢?)

Q:看到機車騎士朝你快速的滑過來..自摔然後滑到輪下只有兩秒鐘左右..請教該如何應對?

A:檢察官跟法官可能會刁你不管對向有沒有車侵犯你的路權,你自己有沒有先做入彎前減速的動作。若沒做到會有判有過失的可能性。法官可能還會刁你,雖然該路段最高時速為多少。但沒要你都一直以最高速限行駛。你不能期待他人守規矩,但你自己可以做預防。


法官只要是想刁你,什麼理由都會有。。。
前面已經有人解釋了,怎麼還是很多人沒看懂?
老是自己就先判決了?

不管過失責任有多明顯,這不是路人說了算也不是警察,
能判決的只有法官。

只要有人死亡,警察的職責就是必須移送調查,
移送時總得依據有可能的相關罪嫌移送,
與此事件有關的是"過失致死" 或"業務過失致死" 罪嫌,
嫌疑而已不是定罪!

最後還是需在法院,依據調查事証由法官來裁決。
只能說遇到死亡車禍,註定得被告跑法院與被移送接受調查。


另外一個常被誤解的所謂天條,也常被錯誤認知自行刪字
這一條是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
請不要老是把"能注意"自行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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