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杯杯0216 wrote:我怎麼看都是樓主故意反諷,為何你會認為樓主在靠北騎士?是我誤判嗎?這個行人在我看明顯已經是違規,穿越雙黃線的馬路,該路口並未劃設斑馬線,所以行人全錯,但是我不是法官,說了也不算。..(恕刪) 行人是錯,也還好騎士有注意。所以,家中有小孩,親朋好友、年長者,都要教育小孩,不要像這小朋友,要從小教起。另外,應該是有共同經驗,有很多行人是"飛蛾撲火",類似這小妹妹,多數都是已經走出來,看到車不是往後走,是往前跑,我就遇到好幾次。所以看到這種已經站在馬路上或在移動的,提高警覺,隨時有可能飛蛾撲火。騎士不知是否有瞄到,但很快就煞住。最後,所以要在校區,尤其是上下學,絕對慢速。小朋友不懂安全,不要嚴以待人,寬以待己。身為家長、長輩等,從小教好,這樣才會慢慢大家都安全。
任何法都是最低的標準,馬路上,汽車跟機車不管行進中行駛快慢,都還是有速度,不可能靜止不動,不管行駛慢到龜速30內的速度,行人亂衝亂跑,也難保不出事,樓主只是無限去擴大解讀行人的路權,我們試著去從影片去想,機車騎士遵守規定速度行駛,不超速,不任意穿梭,小妹妹從左邊騎樓下,跑過馬路鑽過車縫間,到右邊的騎樓下,如果中間對撞了,機車騎士會不會覺得很倒楣,如果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呢!依影片中的小女孩在車縫中是有視覺死角,又換成,如果你是小女孩的爸媽,你會教育自己的小孩這樣過馬路嗎?小女孩是有路權,但這樣的任意擴大解讀路權也是害人~任何法都是最低的標準,人品、教育很重要~
abc047 wrote:任何法都是最低的標...(恕刪) 其實小女孩沒有從那邊過馬路的路權哦只有行走在"斑馬線"上的權限除非萬不得已 附近100公尺都沒有斑馬線行人才可以"小心"直接穿越不然都是要"依法"走在斑馬線上才叫屬於他的"路權"跟無照駕駛一樣許多人都認為 無照規無照 違規是違規但是無照的人沒有行使的權力 為什麼可以再路上行駛呢如果像這種事件 那就不需要規範了 您說是吧假如大家都守法 行走在斑馬線上 不闖紅燈路上這種行人衝出來的事件就可以避免許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