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_hans wrote:那麼愛檢舉怎麼不去當警察??警察整天都光判讀這些檢舉是否成立就夠了,其它事都不用做。應該要修法如果檢舉不成立,也開個浮濫檢舉的罰單,就跟誣告是同樣道理。...(恕刪) 對阿警察整天都光判讀這些檢舉是否成立就夠了其它事都不用做這樣月領六七八萬實在太辛苦了沒錯浮濫檢舉就是誣告違規車主可提起告訴最後再國賠求償
slow-man wrote:一些人就是吃飽太閒,要檢舉其實很簡單 ,市區只要繞一圈,併排停車隨便都馬破百件(不含紅黃線違停),真心覺得魔人快去檢舉啊~還給行人安心的道路。。...(恕刪) 哪只破百件我們這邊都破億件耶真心覺得魔人快去檢舉啊我住總統府這邊啦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周處除三害是幼稚園才在聽的故事國中程度根本沒有一個人想聽,怎還有人相信,笑死我了!我天天檢舉幾十件行善救無數人愛違規的駕駛才是垃圾害人渣...(恕刪) 哈哈哈真的周處除三害好懷念喔
maxsanta wrote:樓主應該自送一張檢舉自己的......... 違停機車等停區大笑參考 汽車停等紅燈時 不得佔用機車停等區 以免受罰...(恕刪) 沒錯樓主應該檢舉自己的檢舉人最愛違規了違規人最不愛違規了
mandy yen wrote:你對全家有敵意喔,動不動就找全家死,全家對不起你嗎?不找小七老是找全家,小七比較多間...(恕刪) 喔不是的是樓主要用全家死光做賭注我只想看看有沒有其他網友敢用全家死光跟樓主對賭呀這邊很多網友很敢講但都不敢對賭一賠十一賠一百一賠一千都不敢賭只想賭穩贏的
KRyuu wrote: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向本分局(大隊、隊)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該車因停等紅燈,暫停非臨停,違規事實認證尚有爭議,本分局暫無法據以查處制單舉發 試著從承辦人的角度來解讀,等紅燈時停在網狀線算臨停違規的話,其他等紅燈時停在路口十公尺內、停在紅線邊的、停在快車道上的也都是違規臨停,但這樣有違信賴保護原則,所以只能是非等紅燈時停在網狀線區域才算違規了?樓主要不要致電承辦人問看看如果是停等紅燈時暫停在鐵路平交道前方的網狀線區域,算不算違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