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最大問題是中央主管機關!車輛改裝交通部監理機關、噪音又規環保署、取締又推給警察機關!所以每檢舉各單位可以推來推去,最衰單位警察取締一堆人又再說搶錢!政府機關失能不說!法訂的嚴又無法嚴格執行!等到選舉再出來說要管一下!難道不能全部統一一個單位管理就好了嗎!要改裝請至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貼標張始可上路!否則一律重罰!
257287 wrote:自由,要在法律的範圍之內。對於改裝汽機車,我們必須顧及整體民眾的權益。如果改裝車有製造嚴重噪音,干擾民眾生活,特別是在晚上10點之後的情況,那麼市府就必須要嚴格取締、依法處理。我們不是懲罰改裝,而是懲罰有噪音的改裝,以及極少數車友以合法排氣管驗車,再換回噪音管的情形。我們知道,有不同的意見與批評,但「嚴格執法、市民優先」的原則,是政府應有的態度與決心。 我絕對同意這些話但是對比朱市長的做法 我大大的反對法律不是自由心證法律是需要舉證的支持嚴格取締噪音 但必須要有辦法舉證的狀況下不是只依靠員警自由心證取締酒駕都必須有酒精濃度的數值了取締噪音管難道就不需要噪音值嗎?
isotqm wrote:其文共賞啊!毒品!...(恕刪) 不好意思 我沒改過砲管 我也沒要護航只能不能理解 從源頭管控改裝品 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嗎?至於為什麼政府說是說要噪音取締然後一直用疑似改裝 用這種撒網式的取締 讓民眾去驗車這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有引喻失當 我抱歉@@"
我不認為只要在10點後,應該是任何時間點都要禁止吵死人的管我覺得政府這次應該是要大刀一砍,通通收網只要有改,就是罰,這樣才最有效而不是什麼測分貝的,那執行人員不就更累遇到雕民,差個1分貝不就在那魯…至於那些覺得改管又沒吵到人的,那只能say sorry囉這就是少數服從多數不是嗎,哈哈
車輛改裝品是該管理了但是政府機關管理要成本要有審核認證的專業人力、設備及場地要花錢的但...為什麼要用全體納稅義務人的稅金,去用在少數改裝需求者身上?畢竟大多數的人不改裝還是能正常使用車輛阿所以改裝品認證的成本費用應該由廠商全額負擔(當然廠商會把認證成本轉嫁給購買者)政府提供認證服務具公信力,但這種為少數人辦理的認證,費用應該由少數人負擔,這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然後認證的改裝品很貴、非認證的改裝品狂罰(尤其是排氣管噪音超標跟刺眼大燈)這樣交通部應該可以辦看看
我想改裝跟噪音這確實是兩回事既然政府這麼喜歡參考國外法規怎麼不看看日本他們怎麼定義改裝管這回事?我想如果政府願意定義出一個合理的改裝數值出來例如原廠±10db,那我相信多數車主也願意配合(目前法規是±5db)畢竟靠改裝吃飯的相關行業還有廠商實在太多這個市場的商機更是有著龐大的利益我想若是基於安全,效能,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前提下政府為什麼不能定義出一個合理的範圍讓車主進行改裝?例如頭燈符合DOT法規即可更換等等等之類的或許當初定義這些法條的時候,基於當時多數是土砲改裝甚至沒有安全考量前提下的改裝但現在的網路發達,資訊透明,設計改裝也越來越成熟畢竟台灣是加工設計研發大國,除了服務業,加工業也佔了很大比例多數的台灣改裝品牌還有廠商都具有良好的設計和製成能力做出來的產品在海外也有著高評價和高知名度但卻在自己生長的台灣有著極低的內需我想這或許該歸功於這不完善的法規讓這些玩家在台灣處處綁手綁腳甚至只能購買這所謂半合法的改裝品(可以買賣不能上路)改裝不等於擾民也不等於噪音有些時候是基於安全增加使用效能和駕駛樂趣的前提下改裝台灣內耗已經很嚴重,造成人民對立並不會對這個議題有幫助真正的問題還是在不完善的法規和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