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smc023 wrote:算了,我認了,想不到01這裡全部都是守規矩的好國民,原來大家都能在這種四線道,沒什麼車的路上,時速都能控制在70公里以下,(恕刪) 那算什麼,筆直六線道,還有慢車道的分隔島,周邊幾乎沒有居民,還可以有測速照相,速限50公里是怎麼回事?
cysmc023 wrote:算了,我認了,想不...(恕刪) 你說的沒錯,或許大多數人都會稍微超速但是超速被取締,大多數人應該鼻子摸一摸認了並不是像你一樣上來討拍???違規是事實,開單是剛剛好而已最好多一些這種取締台灣人才會更守法
cysmc023 wrote:如果像這種罰單也能成立,那各位開車族要小心了,政府搶錢已經是不擇手段了 這種明確違規的罰單也能上網取暖,我倒覺得現在的人羞恥心都不知道到哪去了,錯了不是自我檢討,只想著要怎樣鑽漏洞消去,只會罵依法行政、執行勤務的警察。
cysmc023 wrote:算了,我認了,想不到01這裡全部都是守規矩的好國民,原來大家都能在這種四線道,沒什麼車的路上,時速都能控制在70公里以下,真佩服大家,而且看起大家好像都被警察開過這樣的罰單,我真是孤陋寡聞了,不想申訴了.... 這串討論有誰跟你說他不超速?只有一堆人跟你說超速被拍就乖乖繳罰單。三月中我才被拍一張超速,雙向共四線中間還有安全島而且車很少的大路,速限只有50。家人在戶籍地收到先通知我,我還沒看到罰單、照片就先上網繳掉了,自己有沒有超速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