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re1710 wrote:
你有損失嗎?
沒有的話
為什麼對方要道歉?
為什麼對方要下車看?
為什麼對方要態度好?
他沒欠你啊
因為你沒損失

重點是〝態度〞的問題,
你到底懂不懂?

A 到別人的車子,
是不是要稍微表示一下歉意?
因為態度不好就要告人家是你的權利,不過只是自找麻煩而已。

因為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現在一聽到被人家告大家就會怕了嗎????

這種告人的CP值太低了!!
正解, 你很閒就可以

cman4434 wrote:
想想看告他的效益及...(恕刪)
lyre1710 wrote:
你有損失嗎?沒有的...(恕刪)


這種沒營養的話也說的出來,希望哪天閣下遇到這種事就乖乖吞下這口氣吧


回本題
建議大大還是找警察協助調監視器佐證,這年頭世風日下很難說不會被反咬一口

imcrazy wrote:
其實"看不出來有事"也是可以的....先跑去跟醫生說被車子突然撞到機車.....手指或手腕關節怪怪的,稍微會痛.....或是皮膚有一點點紅也是可以的........

如果真有必要.....之後就可以開診斷證明了........可以先開普通的診斷證明嚇嚇人(因為很便宜)......若正式上法院才再申請訴訟專用的(一般都會收比較多錢).....

找警察就夠了,就說被車子後撞,對方沒理你就自己偷離開了,你手部或胸部覺得怪怪的有點不舒服,有先去診所看醫生了(即暗示表明有人損,而且你真的有去看醫生<---這個很重要...警察或法院都是看證據的)......
警察會去調路口錄影及叫對方到警察說明做筆錄.......然後勸雙方和解......談不攏就會幫你移送到法院..........對方上班還要請假到警局說明,騷擾一下對方也不錯......微冷笑

萬一對方有裝行車記錄器或是現場監視器有錄到過程
證明此輕微碰撞在合理情況下並不會造成當事人受傷
這時候就換樓主被吉了(偽造文書和指定犯人之誣告罪)
最好的情況下
還是請警察來開張肇事逃逸的罰單即可

你還是別亂教了...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Ting840813 wrote:
今天騎機車上班 被...(恕刪)


1.留在原地報警
2.依三聯單提告

但現在沒辦法囉!已經.... 提告不成 當學個經驗吧
ATTALIN wrote:
2.依三聯單提告

車損只是民事的損害賠償
要提告?
況且還看不出哪裡有車損...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riklin wrote:
因為態度不好就要告人家是你的權利,不過只是自找麻煩而已。

因為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現在一聽到被人家告大家就會怕了嗎????

結果的確是顯而易見的.....可能最後不起訴!! 告人並不一定是要告成呀....就看比誰氣長...誰比較吃虧..比誰閒閒沒事幹......或是爭一口氣而已!!

不過公務員做事情.....流程還是要跑呀....不可能吃案!! 吃案是很嚴重的事情!!!

樓主準備好資料(有人損就醫證據)......到當地警察局報案有人肇事逃逸...
然後警察就會接著跑流程了.......

首先警察會叫對方到警局來說明.....對方是可以不理...但是這會對後續打官司有很大的影響.........若他有到警局說明也承認又這事情,警察會勸合....但樓主可以拒絕和解或不理........這時警察彙整所有資料及當事人(原告..嫌疑人)的作為等移送到法院(對方不理警察也是)....

接著案件到了法院檢察官手上.......檢察官都老經驗了...用證人的身分傳喚對方到院說明(問題出在證人是沒有拒絕出庭的權力,對方一定要出庭,否則會被發布通緝拘提到案說明)..........但樓主是原告.....不出庭....不管它也都不會怎樣.....就只是無法陳述意見而已,就隨便檢察官怎決定吧!!!
一般來說這種小事情應該在檢察官這邊就打住了.....不是不起訴,就是聲請簡易判決啦.......如果這時判決已定,樓主不爽閒閒沒事幹,還想再玩下去....就只能跟法院聲請再議繼續下去....但勸樓主適可而止啦,爛戲一直玩下去太離譜了

請問....整個流程玩下來誰比較吃虧????





imcrazy wrote:
其實"看不出來有事"也是可以的....先跑去跟醫生說被車子突然撞到機車.....手指或手腕關節怪怪的,稍微會痛.....或是皮膚有一點點紅也是可以的........

如果真有必要.....之後就可以開診斷證明了........可以先開普通的診斷證明嚇嚇人(因為很便宜)......若正式上法院才再申請訴訟專用的(一般都會收比較多錢).....

找警察就夠了,就說被車子後撞,對方沒理你就自己偷離開了,你手部或胸部覺得怪怪的有點不舒服,有先去診所看醫生了(即暗示表明有人損,而且你真的有去看醫生<---這個很重要...警察或法院都是看證據的)......
警察會去調路口錄影及叫對方到警察說明做筆錄.......然後勸雙方和解......談不攏就會幫你移送到法院..........對方上班還要請假到警局說明,騷擾一下對方也不錯......微冷笑


果然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
這篇可以吉教唆詐欺罪嗎?
何必告?下次遇到這種事,記下車牌,當場報110,警察到了現場以後你就說他撞到你,然後跑了,警察會記錄以後要你也去警局,然後會通知對方立刻到警局說明,如果通知不到會再往法院送
不管有沒有怎樣,他都沒那麼簡單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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