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爭路權 交部:去年A1事故肇事率是小汽車4.3倍

沒開放不代表沒事故吧?
多少誤闖國道/快速道的事件...
個人就因路況不熟從員林大排上去61
還好大半夜的沒有車,當時61斷點也在那

不反對重機上國道
只要國道上任何駕駛都守規矩不會有什麼事故
說超速、鑽車縫的只是藉口罷了
四輪甚至連結車都做得到
說穿了只是個人道德問題而已!

說安全問題的
汽機車各有利弊
撇開技術及電子配備來說
#閃個輪胎皮
汽車-勢必影響相鄰車道
機車-原車道閃避
#閃個橫置鋁梯
汽車-分神輾過可能還沒關係
機車-不換車道大概就摔了

不過有保持安全距離跟認真駕駛,一定能提早反應避免事故的...

漏一個專注力
個人覺得開車時專注力並沒有機車來得高

cinnamon coffee wrote:
「撞」況連連! 端午連假國道天天百起車禍


如果開放重機則標題改為:

「撞」況連連! 端午連假國道天天萬起車禍
tansywen wrote:
這種都是典型的基本...(恕刪)


比例?


你先回答一下為何重机

車多是輕机
車少是重机

麻煩了


請先自覺這種爛習慣再上來噴
keivnchen6516 wrote:
重機車要是真開放國道...(恕刪)

加裝小事,如同大客車、連結車...等
反正誰錯誰承擔是理所當然的,
影像只是給你我一個保障!


但因為危險而禁止這就不對了,
重點在於如何提供配套措施降低事故,
舉個例子:
從小就知道馬路如虎口,但不會因此禁止幾歲以下不能過馬路,所以被教導過馬路前要確認左右來車,而後有紅綠燈、斑馬線,又因路段不同有多時向號誌及行人專用(交叉道?)


另外回歸加裝行程記錄器的問題,
真的覺得不管任何車種都要裝一下比較好,
前陣子女友被個阿伯從後方擦撞,
深怕假車禍真斂財,
到警局調監視器,
結果不是年久失修就是角度不對,
員警表示路口監視器是為了治安而非提供車禍影像!
建議自行裝設行車記錄器以自保!


自己的權益自己保障,
這就是行車記錄器賦予的價值。

tansywen wrote:
違規就罰錢很簡單,
跟路權有什麼關係?..(恕刪)


我同意你的看法,違規就罰錢。
但是請簽生死狀,
不要發生事故,輕輕一撞就東飛西飛。
不要害別人發生"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情況。

tooru9062 wrote:
不懂重機法則 所...(恕刪)


好懷念的三貼一

想起30年前,我們一家人也是這樣
我爸騎雄獅125載出遊玩
jilm002 wrote:



我同意你的看法...(恕刪)

生死狀不必吧?
撇除不要命的最快以外⋯
行車本來就該注意,
漏洞在於有的“警察”筆錄時不管有沒有注意都必加應注意而未注意(真人真事)
原因只因為「有注意就不會發生事故」
這邏輯實在無法理解,
有一種被幹柺子活該死好的感覺。
難不成那天空襲看到飛彈掉下來,
管你跑不跑的掉,一律應注意而未注意,被炸活該...


回歸肇事主因,
誰肇事誰負責!
怎麼證明?只有偉大的行車記錄器了...
有減速=有注意而有反應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就不成立了
剩下交給明理的法官吧⋯


前陣子就有貨車司機無罪定讞的例子了
曾讚 wrote:
比例?


你先回答一下為何重机

車多是輕机
車少是重机

麻煩了


請先自覺這種爛習慣再上來噴...(恕刪)

台灣紅黃牌總數不到汽車800萬輛、白牌機車1600萬輛的零頭,
所以你要看到重機違規比看到汽車、白牌車違規的機率還要少很多很多很多,
這叫基本比例忽視,希望你能了解。

jilm002 wrote:
我同意你的看法,違規就罰錢。
但是請簽生死狀,
不要發生事故,輕輕一撞就東飛西飛。
不要害別人發生"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情況。...(恕刪)

更正你,是刑法14條;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你少了一個能注意會差很多。
目前已開放重機行駛的國三甲,10年來沒有A1事故,
但汽車卻把國三甲玩成全國A1率最高的國道,
不知道那些不幸喪生的汽車駕駛們有沒有簽生死狀咧。
對於開放重機上國道,我原本是沒啥意見,

但每天都需要開車的我,在快速道路上碰到的重機,沒塞車狀況都還OK,絕大部分安分守己

但一塞車自動變白牌機車,還真沒看過乖乖當汽車排隊的,鑽車縫走路肩樣樣來,

後來想想應該真的是從小的生活經驗(騎白牌車)已融入DNA,很多人升級到重機很難完全把重機當汽車看

另外假日去一趟北宜看看,說真的以現在台灣現狀重機上國道後車禍死亡率會不飆高都難,也難怪交通部死命都要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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