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打了方向燈就是無敵狀態,不用等直行車通過再駛入主車道嗎?? (已檢舉)(已結案)


想檢舉,去檢舉
要檢舉,就檢舉

直行車,
路權最大是沒錯,
但也不是無限大。

大型車輛,
如公車,又長又寬;
上下班時間,車流不斷,進站出站,何其困難;

小型車輛,車流之中,仍然堅持"直行車",驕傲的優先路權? 那只有兩敗俱傷!

這個社會,永遠不會和諧;
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和諧;
身在其中,在你如何自處! 如何讓自己好過(日子)

人生苦短,日子不過30K,又是何苦呢!
Justiice wrote:
想檢舉,去檢舉
要檢舉,就檢舉


你好像看不懂樓主在標題寫的--->(已檢舉)

樓主在9月早就已經檢舉了,

你現在才留這些"想檢舉,要檢舉"的話有啥用,時差2個月

pafupafu wrote:
你現在才留這些"想檢舉,要檢舉"的話有啥用,時差2個月


應該是擔心違規者連署達陣,

即將取消民眾檢舉的權利,

好心提醒喔,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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