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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高招,哈哈!我沒有...(恕刪)
大大應該常常遇到這樣的狀況,
汽車擋風玻璃隔熱紙深暗 恐難檢舉違停
(節錄新聞內容)
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條第8項,汽車定期檢驗項目及基準,「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
南投監理站表示,所謂「不透明」標準,為檢驗人員站在汽車正前方,須可用肉眼看穿前擋風玻璃,檢視車內前、後座位;若違反規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處新台幣900元到1800元罰鍰。1060918
您有沒有考慮過其他方式,來對付這類型黑玻璃違規停車的車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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