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1978 wrote:
阿傻 就是因為有限速
超速才有快感啊(誤)
我是覺得
速度上限可以再提高一些
像是130-150km/h
敢開的.會開的.能開的
就去擠內側
會出車禍的
開省道
跑50還是會出車禍
不會出車禍的
飆到200.一樣沒事
超跑的保險也要有強制自負額
其他人不必為了超跑.額外付費
只要負擔基本額度後
其他由車主自行吸收
反正買得起超跑.自然也修得起超跑
其他用路人也不必刻意閃避一些白目的超跑
重機要上路也ok
先修法
把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條款修一下
人死為大的觀念也改一改
最後是免費里程取消
橫向國道.快速道路.按照速限
收取適當的過路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