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左轉就必然禁止迴轉?

樓主定義的左轉,比較像是左轉進某一條路"並繼續行進"。但實際上交通法規的左轉,比較像是"車頭朝左方"。所以就交通法規來說,禁止左轉是禁止你車頭朝左,那自然就無法迴轉了(有標示迴轉例外除外)。這樣樓主清楚了嗎?就算你左方的道路是單行道,也未必會禁止你車頭朝左,只是禁止你開進去而已。
第 49 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迴車。
三、在禁止左轉路段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不繞行圓環迴車。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
,仍擅自迴轉。
上面是說罰則,我們來個規則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6 條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不得
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三、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除設有專用迴車道者外,應繞圓環迴車。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
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六、聯結車不得迴轉。
汎古實業 wrote:
跟交通規則有什麼關係?(恕刪)

考駕照要考交通規則,警察開罰單,依據的也是依照交通規則訂出來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所以你問的問題怎麼會跟交通規則沒有關係。
汎古實業 wrote:
跟交通規則有什麼關係...(恕刪)


回頭看一下你的標題跟你第一篇寫的是什麼?

禁止左轉就必然禁止迴轉?
汎古實業 wrote:
依交通法規似乎是這樣說的。
但,這是没大腦之人的直覺反應吧.
實際上路就應該知道這話根本說不通.
比如:
在可迴轉的路口,左側是單行道出口.
在這個地方,就會形成禁止左轉卻可以迴轉的現象.


你講的路口根本就沒有禁止左轉
那來你宣稱的「就會形成禁止左轉卻可以迴轉的現象」

你自己搞不懂規則還想說規則有問題?

汎古實業 wrote:
跟交通規則有什麼關係?

現在熱門話題是取消機車2段式左轉,
所以你拿出規則叫他們不准討論?

重機爭取上國道,
所以你拿出規則叫他們不准討論?...(恕刪)

所以是促進會跟重機的想帶風向? 可惜 邏輯完全不通
一整個失敗!!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簡單的說,如果你能找到一個路口為三線道以上,左方有無道路都沒關係,左方有道路時不會有紅燈可右轉,並且我向綠燈或左轉燈亮起時對向為紅燈,但此路口標示禁止左轉並無標示迴轉除外,那這樣才是真的不合理。]

你說的狀況...既然有左轉燈,那又如何能[但此路口標示禁止左轉並無標示迴轉除外]

哈,我說如果有的話就是真的不合理囉,其實我舉的例子該道路一定不會有左轉燈,而是綠燈啦!因為內側並不會畫可左轉的箭頭
---------------------------------------------------

(號誌的存在"有時"本來就是無意義的.
而且每人想法不同,這裡本來就是讓人討論的地方.
守法當然比較好,但有時守法又未必有必要.
比如路口閃紅燈,請問你看過幾人停車再開??你自己真的會停車再開嗎?)

哈哈是這樣的,路口閃黃燈或閃紅燈就是因應你說的沒車幹嘛不能走這樣不合理而產生的一種號誌啦~
那政府的想法是這樣:既然深夜車流量少我就在這設置紅.黃閃燈,基本上只要減速停車再開""完全""可避免車禍
但是95%的人不會這麼做,對吧?那麼當發生事故時,交通隊就很好去釐清肇事比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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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嘴砲要守法,但明明自己根本不可能停車再開的.
又或者有些路段碰到標誌是工區速限10公里,這個和現實差距難道不大嗎?)

還有啊..你的討論完全不理性啊
搬出閃紅黃燈又想拿現實狀況來說難道真的會停車再開...問題是閃紅黃燈就是要讓你像你違規迴轉一樣至少車要先停住去看有沒有來車
結果真的政府設置了一個讓你停個3秒看沒車就可以走的紅黃燈後,你又不停了,並且質疑幹嘛停又沒人會停
那乾脆設置回紅綠燈讓你停好了,你一定又會抱怨該路口深夜很少有車再走,那幹嘛設置紅綠燈吧........到底是想怎樣.....

工區限10公里,是因為可能該路段因施工而造成各種你想像不到的方向的危險,已經沒有辦法用號誌去規定來保障你的生命安全,那麼乾脆限速10公里,限10公里時人的眼睛能察覺到非常非常多的位置跟突發狀況,對吧?
但工區有每小時發生事故嗎?沒有,所以等同你剛剛說的閃紅(黃)燈路口常常會沒車
但是!!號誌及立牌的法條不是"大部分不會有的狀況"這樣為基準去判定的
而是用最高標準,就是即使1百萬輛車流甚至1年.10年都不會碰到任何交通事故的想法去設立的,去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你沒遇到過那萬中選一的狀況,你也沒遇到過工區違規超速而沒注意撞到某台衝出來的山貓,正在迴轉的挖土機...等等
我想你也沒遇到過閃紅黃燈路口兩台車時速60公里側撞到駕駛人直接當場死亡..粉紅色腦漿流出....?

更重要的是,不能以你沒遇到就覺得不會發生所以這個號誌不合理
你沒遇到是你運氣好你技術好你很棒很厲害,那.....別人呢?為了守護技術不好的人的家庭不也是很棒的一件事情嗎..?
回到最早你舉的例子,你迴轉以你的判斷絕對迴的過的狀況,反正對向沒車或車很慢..
但對方如果不是定速而行呢..?如果對方是加速中且是急加速呢?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迴轉被撞,被記者採訪時會說:啊我剛剛看明明還很遠
因為你看到的那一秒,他還很遠正起步沒多久,因此你不會再看一次,但對向以為你有看到會讓而不會迴轉於是加速想趕快過之後讓你迴..
想當然..這就撞在一起了

其實我很理性的回你,並且可以了解你的心態去回文...

但我最不高興的一點是,你搬出最近的機車兩段式左轉來說...
人家機車的抗議是因為
該路口為有專用"左轉燈",但該路口卻在內側車道畫上禁行機車,於是造成我向汽車車輛為紅燈可左轉時機慢車為紅燈不可走,並且還需等我向綠燈去待轉後再等綠燈才可走,至少多花1-2分鐘以上的時間,如果該機慢車為須迴轉時,相對汽車更是得慢到5分鐘以上的時間..
此次抗議並非取消所有禁行機車且所有路段可直接左轉(因為有些路段的確兩段式左轉比較安全),而是取消可左(迴)轉且內側畫上禁行機車的路段..
明明汽車都可以走但機慢車卻不能走,卻又提不出如果該路段取消內側禁行機車且可以跟著汽車一樣左迴轉或左轉而產生的危險狀況到底是什麼..
人家抗議的有情有理,卻被你拿出來跟你提的那種明明可能有危險狀況卻想因一己之便再拉著大部分都違規事實的狀況來討論
你的立場及觀點是站不住的...

再來重機上國道的禁止是因為...不是因為重機上國道危險而禁止..而是路權沒開放所以禁止..而路權沒開放是因為當時根本還沒進口重機當然沒開放...時至今日,越來越多的重機近來大家都在騎,卻仍然沒開放路權,然後要繳汽車一樣的稅,稅金再被拿去養護高速公路..啊明明沒開放路權上國道,重機繳的稅金卻要包含高速公路養護..也不知道為什麼..不開放路權的危險性也不提出數據..那重機族當然抗議啊..想禁又禁的沒理由....換作是你也會不高興吧..

以上...我想你可以判斷出你舉的例子跟人家抗議的那個合理性及抗辯性的差距了吧...

我不會再回文,最後請你自己好好思考一下
開車在路上,真的不要覺得自己不會出事而把某種立牌及號誌去忽略並認為不合理
遵守規則並不是只是怕你出事而已,而是也要去為其他人去設想

為了其他用路人及守護他們的家庭與他們的孩子而去安全的行駛在路上吧....共勉之
法律上有
"舉輕以明重"
"舉重以明輕"
這兩種推論

以本例來看就是 舉輕以明重

例如:設施保養中,禁止在內散步

你就不要硬說,不能散步,那我用跑步行不行

舉輕以明重,聽懂了沒有
版主啊!你的思維似乎不太清楚跟靈光.禁止左轉不是因為有沒有路.而是因為該路段左轉易造成事故或影響交通所以禁止.
有些可迴轉的路段也會告訴你.例如地上畫的迴轉標誌.
從你堅持是因為單行道的角度來講.就算撇開法規但大部分設有單行道之路段其路寬可想而知.
如你所說之路段允許迴轉的話.交通部會被幹礁死.
TO #59
你沒遇到過那萬中選一的狀況,你也沒遇到過工區違規超速而沒注意撞到某台衝出來的山貓,正在迴轉的挖土機...等等

山貓可以上路??
正在迴轉的挖土機??

你講的東西,根本就禁止在路上.
因為申請道路施工而上路的工具機,也不會因此而出現工區限速10公里.
會違規上路的山貓,多是出現在工業區或工廠,不是"工區".





你講的理論好像滿有道理,但放上圖片再用大腦思考,
道路施工需要工區速限10公里嗎??
第1張施工圖片,明明就可正常行駛,而第2張是道路封閉.


我們再看看速限10公里以及工區速限25公里的實際路上照片






可知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放上照片之後,發現你說的和實際原來是兩回事.

[工區限10公里,是因為可能該路段因施工而造成各種你想像不到的方向的危險,已經沒有辦法用號誌去規定來保障你的生命安全,那麼乾脆限速10公里,限10公里時人的眼睛能察覺到非常非常多的位置跟突發狀況,對吧?]
完全不對吧.明明就你自己腦補的答案.
工區速限是以場合來訂定速限,何來乾脆限速10公里之說?

另外,重機爭取路權和我說的是不同狀況....??
禁止迴轉和禁止左轉不就是在限制迴轉和左轉的路權??

七嘴八舌本來就是討論的地方.
討論就是一來一往,豈有發文之後還自說以後不會再回應??
[以上...我想你可以判斷出你舉的例子跟人家抗議的那個合理性及抗辯性的差距了吧...]
重機爭取路權還不是被一堆人砲?和你現在放砲有什麼差距?
討論針對事情就事論事,有什麼好砲的?嘴巴酸一點有比較強嗎?



[開車在路上,真的不要覺得自己不會出事而把某種立牌及號誌去忽略並認為不合理]
事實上,就是人民認為不合理並提出討論,才有改善的希望.


下面是聯合新聞網...

記者尤聰光/台東報導 南迴公路拓寬工程已進行4年,相關單位在工程路段豎起「速限25公里」標誌,因工程期長、路段又多,造成多數駕駛視而不見,有人更批「小跑步都比較快」,速限不符實際,連警方都無奈。

原文網址: 南迴工區速限25公里 警方都搖頭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93336696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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