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你不要命,我要啊!

影片推測,
嘉興路聖母宮巷口到撞擊處(大誠檳榔前巷口),距離約60公尺,
影片時間29秒剛開始~33秒剛開始,約4秒。
速度為60公尺/4秒=54公里/時。

125都差不多跑這樣了,樓主重機也跑這樣,
我覺得速度算可接受的慢。

阿伯的問題比較大。
樓主也算大人大量,不與計較。
樓主的車速....我就不再討論了 我算不出來

我之前也遇到類似的事情 只是剛好在警察面前

一個阿婆被我撞 東西撿一撿直接騎走

警察問我要不要告對方肇逃 我回說 車子小傷 不用了

警察跟我說 一定要備案(不是報案?)

登記對方車牌 地點 預防被告肇逃

備案是保護自己 以免被撞還被告
他們的時代 神風特攻隊可是他們心中的英雄
米國戰艦都能擊沈
你這小小重機 不在話下
沒有防禦性駕駛 +1。

車速是絕對沒有180,但是確實太快。在這種路幅不寬,有路邊停車,有小巷的路上,路邊不預期的狀況太多,騎這個速度,感覺有碰撞是遲早的事。運氣好花錢消災,皮肉傷,運氣不好就難說了。要騎快可以,挑地方。

bigpillar wrote:
永遠無法預測三寶什...(恕刪)


千防萬防,三寶難防,樓主節哀
bigpillar wrote:
但不帶安全帽的雨鞋阿伯明顯沒能力賠我,只好算了。

看來我太好說話,只要他千萬以後別再這麼騎車沒要他賠;還好是我先經過,如果是我後面那台拖車可能狀況就不一樣了。

搞不好務農阿伯隨便賣一塊地就勝過魯蛇幹一輩子了.

bigpillar wrote:
看來我太好說話,只要他千萬以後別再這麼騎車沒要他賠;還好是我先經過,如果是我後面那台拖車可能狀況就不一樣了。

正能量思考.


曾跟好友說:那天你老丈人做仙去了,你老婆千萬不要簽放棄繼承,
因為新竹香山7分的工業用地/5(2男+3女),可以分得好幾千萬.
純粹討論可能車速

以您的計算最有根據,從google map量距離
1tac wrote:
樓主於3.237秒內騎乘了75.8公尺, 換算成時速為 75.8/3.237*60*60/1000 = 84.3Km/h...(恕刪)



我是概略算了一下時間8:10:30到8:10:32 (略短於2sec, 以2 sec計算)經過一個電線桿的間距。

如果間距為50m=時速90km/hr

如果間距為40m=時速72km/hr

如果間距為30m=時速54km/hr

當然以上都是推測的,誤差一定有。
看影片,樓主騎車完全沒有防禦性駕駛的觀念啊
都宣導這麼久了
愈鄉下、老人愈多的地方,我開車或騎車會愈慢
有時過個路口就算沒燈號我也是會放到幾乎快停下來的速度
別人不要命不關我的事,但我還想要命啊

阿彌陀佛....

Bristin wrote:
在這種小路車子還騎...(恕刪)

這位先生小姐,很少看行車紀錄器的畫面喔,你不知道看起來很快實際不快嗎??

kurodog wrote:
頭暈那招已經沒效了...(恕刪)


這招的確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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