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怪招!違停怕檢舉竟拿抹布、木板遮車牌

蠢 撥開拍照就破解了
拆掉大牌還比較高明
拖吊也無法拖 怕拖到廢棄車或贓車做白工收不到錢
中和景平路往板橋方向很多停在人行道的車子都是抹布遮車牌阿
而且越來越多的趨勢
用抹布還算是客氣的,現在最常見的是直接拆車牌。
很多洗車場都這樣幹。

w841s841 wrote:
台灣的發展型態造就...(恕刪)


沒停車位本來就不應該買車,台灣處處搖小日本的尾巴,怎麼這點就是學不到!!怪哉
只是沒辦法拍照檢舉...那就打110叫警察來拖吊就好...
還可以在旁邊說我等警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3 14都可以處理這些東西,不過必須要由警察來執行

PS...停在停車格的要注意...遮雨照不要擋到車牌
沒有畫的就算了QQ
台灣人口密度這麼高
汽機車數量早就超過能維持街景的數量了
早該發展好大眾運輸的
現在汽機車習慣了
要改需要時間了
行人想在台灣走直線真難QQ
jrfrog wrote:
弄不到合法的車位....(恕刪)


我也支持有車位才能買車...

今天並不是說自己沒車位,但附近馬路邊、巷子裡可以停就停"長期"
停車就像大風吹,今天我有車位,我開出去到別人家也是要停車,但是別人家附近馬路邊車位都被占滿滿,是要怎麼停? 心一橫很容易違停了 (連想付費都沒位子)

有車的都有車位,而馬路邊的車格、巷子裡的非紅黃線屬於臨時停車使用,如此才能解決大量違停的亂象
http://store.asus.com/?utm_campaign=zentalk&utm_so

w841s841 wrote:
要是當您已在該地居...(恕刪)


這什麼奇怪的理論?
時代環境在變, 本來就要去適應, 不是30年前可以, 現在就必須可以, 不然就是政府的錯.

先請問, 你原本停車的地方是私人財產嗎? 我想應該不是, 那表示政府讓你免費停了30年好嗎?

這樣想會不會比較甘心?

不然照你的邏輯, 30年來你房地產增加的價值是不是也要還給政府?

因為時代的改變, 得到了好處都是自己的, 該付出的代價都是政府害的.

毀損抹布還是紙板??
檢察官一定打臉違規垃圾先的

jrfrog wrote:
但是那塊布是......
送你CD隨身聽 wrote:
https://www...(恕刪)
20年來都這樣那善意當你不知情就算了,如今知道了還是不改罰金應該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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