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santa wrote:
其實老舊車要退場很簡單
1.國產國民車最多一台不能賣超過30萬
2.強制超過10年車就必需報廢, 不報廢每加一年加收50%稅金
3.強制超過10年車不能辦理過戶
保證10年內全部換新
但, 敢嗎?? 就是做與不做的問題而已, 以上的年限可以討論的, 新車價太高也是舊車能生存的原因
英國倫敦現在再推行的T-Zone,也不過要求13年的車要課徵每天21英鎊的稅,美國媒體甚至說買10年以上的車來開個5年是划算的,你要求10年就要報廢,未免太超英趕美了!
ka061 wrote:
我想請問一下,住公寓的要去哪充電,車停大樓地下室的要去哪充,以我們官員的腦袋來看,只能做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