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12E200 wrote:從頭到尾你現在才講...(恕刪) 被你一說我也恍然大悟,沒他事他幹嘛來亂,我們要找理賠辦他一直來,該不會有什麼充頭到尾我還真不知道理賠是誰,怎麼都是他在用,奇怪了下次再打來要他轉理賠,感覺經過他更複雜
保車體險。是為了對方不賠。可以用保險公司先付錢幫你修車。他們在向事主求償。你車修好了。保險公司就會叫你簽署和解授權書。以利求償。樓主不和解。公司不能求償。修車的錢就變成呆帳。公司就會狂叮業務。業務就會狂找樓主。不簽我是不知道會怎樣。希望有高手能回答
night0907 wrote:我這篇重點在,為什麼要我們先和解?...(恕刪) 損害控制你聽過嗎?萬一對方過兩天中風死了要告你過失殺人怎麼辦?先和解就是要避免這種無可預測的變數去增加賠償金。總之你的修車費以及賠對方的費用都不用你操心。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幹嘛堅持不合解。
night0907 wrote:大甲國泰一直要我們...(恕刪) 當然是先談好賠償問題,雙方都接受再簽和解我方0肇責你已經不敗了,為什要先簽和解??????賠償都不談先簽和解這是那門子的高深理論會急著簽和解是對自已不利時~~當然越快越好~~免的夜長夢多
shenhung wrote:基本上是對方出險修...(恕刪) 以樓主這個如果有車體險~~直接出險我方0肇責.......明年保費並不會增加ps.出險後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你修車的錢保險公司出,保險公司出的錢找對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