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來說,像我們家的巷子,幾乎所有的一樓都將自己外面的空地當成自己的停車位,也不允許他人停放,那上面的樓層勢必都要去承租車位,這樣的做法當然也沒辦法用任何法條去約束,那你說路霸嗎?他可以不擺放東西跟妳說出入口,只會鬧的不愉快,可惡的是還有某戶,他們擁有多台車與多輛機車,但他們知道把最貴的車停去安全的地方,其他都再霸占位置,你說這種人怎麼辦,當其他住戶去外面出位置的都是白癡!
那現在我們換個角度來看,如果自己去外面出車位,一個月3000,一年36000,10年36萬,恭喜你,你把小孩的學費用掉了,那貪小便宜的鄰居呢?36萬*占了兩個位置 = 72萬,WOO~ 爽賺,多買一台車再來占,你看看,這年頭守法的都吃虧!只會一直的花錢
車庫法嗎,乖乖的買大樓跟停車位比較實際吧!有些人不把利益列出來,根本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虧。還再傻傻的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