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目擊車禍,肇責怎麼分?

樓主認為機車100%
目測騎士車速約50~60

感覺樓主護航轉彎車的心態蠻明顯的.......


RX78NT12003 wrote:
樓主認為機車100%
目測騎士車速約50~60
感覺樓主護航轉彎車的心態蠻明顯的.......

沒有影片你也能目測 ??
直行車優先於轉彎車。
摩托車騎士受傷的話。
汽車駕駛有過失傷害刑責。

takaoyama wrote:
早上行經新竹縣福興...(恕刪)
takaoyama wrote:
直直撞上WIHS右邊肚子
然後機車倒地
受傷程度不清楚

我的認知是機車100%,但是實際這樣的肇責應該要怎麼分呢?
因為小車撞大車,現在還會都是大車的錯嗎?...(恕刪)





哪裡的肚子?

100% 你也真敢說



我覺得是馬英九 蔡英文 還有消防隊楊先生的錯
如果能有後方的行車記錄器就更能明確看出何方肇責比較大了。

五年前的大雨小弟也是發生類似情況,我是開車者。我方幾乎右轉完成而騎機車對我車的撞擊點右後方保險桿。
而我有裝行車記錄器證明騎車騎士他的車速明顯過快而從車陣中鑽出來而煞車不急撞擊我車。
後來交由保險處理,我的肇責是為0;建議這年頭前後行車記錄器更是要裝來保障雙方在發生狀況能有更明確的肇責區分。
初學者~~請多指教...
現在7:3的很容易這樣判
汽車7:未禮讓直行車輛
機車3:過路口未減速,未注意


受傷為大
隨便一個過失傷害就賠幾萬了,但是繳給政府
所以建議和解,把幾萬塊收入口袋
勉勵 wrote:
沒有影片你也能目測...(恕刪)

是樓主目測不是我目測~~
你沒先看清楚樓主文章??
你開店了沒啊????
只有三個號誌
沒有左右轉專用號誌

那就是 綠燈直行者最大
但是 機車撞到汽車 頭 中 尾 可能肇責都不同

如果是汽車車頭 直接撞到機車 那就是汽車責任最大
個人淺見

jackie13 wrote:
如果能有後方的行車記錄器就更能明確看出何方肇責比較大了。
五年前的大雨小弟也是發生類似情況,我是開車者。我方幾乎右轉完成而騎機車對我車的撞擊點右後方保險桿。


聽起來像是同車道後車撞前車
但是樓主看到的不是,很明確的是不同車道的兩台車,這一定會有轉彎車須讓直行車的問題

shin_kazama wrote:
汽車100%....至少我去年遇到的狀況是這樣。
我是那台倒楣的汽車,該做的都做了,門也關了,就是有機車衝過來撞到我的前輪與車門間。
行車紀錄器也可證明,但就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結案。


關門是要關到讓機車擠不進來的地步,日本的教練告訴我就是腳踏車也不能讓他擠進來才算合格
另外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是不同車道的車子的事,同車道的話不適用
你是在那一個車道轉彎旁邊又有沒有別的車道?
如果機車撞上的是右轉的法拉利
七三開也很可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