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oxyribose wrote:
1.即使你沒撞到, 那麼近刷過去造成的風壓害老人家跌倒是既定事實吧?
只要他跌倒所造成的傷就是算你的
刷卡造成跌倒
這還是有因果關係的
不是沒撞到就沒事
damoto53822080 wrote:
5月12日晚上10點接獲大雅派出所電話稱上開時間我駕駛系爭車輛有撞到人並逃逸,於是我帶當時行車紀錄影片前往說明,影片證明我的車輛的確沒有撞擊對造人,同時也要了對方電話,分別於6月5日,8,13,14,27日均帶補品禮盒探望當事人,當時第一次去當事人家,基於道義,亦請對造人家屬提出相關醫療開支單據,以便核實支出復健營養費用,當場也有提到,當事人步行在慢車道上,現場是有人行專用道的,當事人兒媳(也就是當事人代理人,當事人不管事,但人非常好,是位重聽但是好相處長者)卻稱單據零散,這段時間都是貴在晚輩照看辛苦,難以計算損失,跟我說要看我的表現再談後續,其實,我一直看不出來當事人有任何受傷或是如家屬所說因為這次事件導致住院一個月之處? 我認為就目測來看,當事人90%是舊疾正好需要開刀之類。卻故意安排在當下有混淆視聽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