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han wrote:因為車道處前方沒有黃網線沒有大字清楚的標示出入口跟警示燈旁邊沒有畫紅線.......當然有找警察,車主用上述的理由反駁!所以只好等那位車主停到高興了才能把車開出去...(恕刪) 很多大樓都沒有畫這樣的線,等等開去101大樓看看有沒有畫線,若是沒有,直接把車停在地下停車場出口,我沒開出去前,本大樓只進不出,這樣可以輕鬆逛街又方便,停的理直氣壯,誰弄車就告誰...若是101有畫線,就找附近的大樓停車場,總有沒畫線的,台北市鬧區很難停車,一小時100元的停車場也是一位難求,以後逛街不用怕沒位置停了...
偶而回來一次發現車庫被停車所以以前就都沒關外面鐵門?這戶很少有人住?回來發現門口被停車不爽於是把鐵門關了不給人開走我是不曉得車主報警是誰會有事啦...但是人家看這家都沒住人,鐵門又敞開停台車在門口有好無壞至少小偷會以為這戶有人我過年回老家車庫鐵門也會開著給鄰居客人停前一兩年會特別跟鄰居講說可以停後來就都不講,鄰居自動知道我鐵門開著是什麼意思
Kang-Wei Tzou wrote:強制個頭!我之前透...(恕刪) 唉~門口停車被擋,兄弟應該很淦吧只是一個停「門口」一個停「屋內」這個概念好像是;一個外人是睡你家「門口馬路上」一個外人跑去睡你家「屋裡面的床」所以能主張的法律權利還是有差吧?!
沒記錯的話如果拉下鐵門或上輪鎖令車子沒法出去好像在台灣的恐龍法規中會被告強制罪而且因是私人土地,警察沒法干預如車主侵佔私人土地,會不會被告就不知道了因這種過案太多之前有律師說在門外放個牌子說如停車要收取多少費用或鎖車等如車主還是開進去的話,就代表同事哪些規定但看女事主應該沒放牌子以台灣這麼愛保護加害人的法規來說很大可能在日本接到電話要回來開鎖警察應該不敢破門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