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brian wrote:對方無照時,保險可...(恕刪) 無照,那是行政裁罰!!跟肇責無關酒駕也是一樣,都是屬於行政裁罰,會另外開單告發但無關肇責目前唯一有關乎肇責的,只有超速行為目前政府終於覺醒,大力整頓超速行為!!
考量自己的車殘值,再考量維修費用,如果殘殖不高車損一萬五,我想我不會花費精力在走法院這種事上面至於伸張正義或嚴懲壞人更甚者避免未來有人受害這想法,其實社會打滾久了就知道有時候不管做什麼你就是拿這種在底層生存的人沒辦法,所以沒必要給自己找麻煩
再給對方一點時間,沒動作的話就拿報案三聯單去車禍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他會寄給你跟對方確切日期來談判準備好資料,車禍鑑定書,維修費用估價單。交通費用產生計算表,去跟他談一個合理的金額,賠付完當場簽立和解書,再去警察局銷案。這些動作要在六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