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道路設計真的是問題一大堆路肩邊線&車道線傻傻分不清之外待轉跟禁行機車也是惡法搞成這樣四不像的車種分流!唯有車速分流才是真理,左轉靠左右轉靠右直行中間然後全面重新考照刷掉三寶,台灣的交通才有解救的一天!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檢舉者出庭作證很棒喔,我非常願意去法院作證,你可能不知道,檢舉者出庭作證,可以領到530元以上的車馬費,這530元以上的車馬費是誰出?違規者喔(敗訴者出錢,97%都是違規者敗訴居多)也就是違規者繳600元罰單,要多繳300元裁判費+530元證人旅費。共花費1430元。你應該不懂法律,才會說檢舉者出庭之類的話想恐嚇誰吧!要我貼判決書給你看嗎?如果出庭,法官判違規者勝訴(檢舉證據不足),還是有證人旅費(監理所長出),所以檢舉者穩賺不賠的! 動不動就說別人不懂法律之類的,千萬別這麼說。車馬費還由敗訴者負擔,這我還是第一次聽過呢。
皓角翔起 wrote:你有看到照片裡路面邊線最外還有(紅線)禁止臨時停車線嗎?即然都已經禁止停車了那路面邊線有什麼意義不能停車又不能開出邊線重點路面邊線外的路又這麼寬為什麼你不檢舉公路總局反而是用路人的問題??..(恕刪) 你跟我有一樣的疑問本來就知道15cm的線是路緣邊線但這張照片來看她路緣邊線旁還有一個車道的大小到底留下那麼大的路緣而不妥善利用道路空間的意義在哪?畫上紅線代表也不能停車所有汽機車都去擠那二個車道旁邊這塊到底留在那要做甚麼?
其他我沒意見, 每個人想法不同但你這句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檢舉者出庭作證,可以領到530元以上的車馬費,這530元以上的車馬費是誰出?違規者喔(敗訴者出錢,97%都是違規者敗訴居多) "敗訴者出錢"誰跟你講的? 用哪個科目跟敗訴者收錢?你把電影裏要求證人出庭或請求訴訟費用混在一起了.....
mcu_master wrote:動不動就說別人不懂法律之類的,千萬別這麼說。車馬費還由敗訴者負擔,這我還是第一次聽過呢。 你真的不懂呀,敗訴一方(97%是收到罰單的違規者)要替檢舉者出車馬費都不知道,真是笑死人囉,我懂法律所以我敢糾正你,我也不想跟不懂法律的人講很多,連交通違規行政訴訟證人旅費誰出都不知道,還敢說的那麼大聲,笑死人囉。
effo wrote:"敗訴者出錢"誰跟你講的? 用哪個科目跟敗訴者收錢?你把電影裏要求證人出庭或請求訴訟費用混在一起了..... 又一個無知的,事實是:交通違規行政訴訟,證人旅費由敗訴的違規者,立即現場出錢!立即現場出錢!立即現場出錢!立即現場出錢!法律不懂者,不要虎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