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經有超額險了,不過我不太知道具體是怎麼賠償,只是超額險現在還是看個人要不要保,心臟大不大顆這樣。2.限制超跑的賠償上限我覺得不太行,人家買車來爽來炫不是給你撞來賠的,如果人家自己出事了,那賠償沒話說,就自己賠了事如果又像這次這樣聽在路邊好好的,結果被撞就只因為對方司機恍神,那不是很嘔嗎?
這件事情主要凸顯出制度面的問題第一個撞死人可能賠的比財損還少,說不定比起那四台跑車,撞到車主還不見得會上新聞第二個這簡單講就是專業合法碰磁,擺了一堆合法高級品在路上被碰到,誰碰誰雖,這不是悲哀那是什麼為了路上爽爽跑的高級車,一般民眾還要自費加保超額保險,為何跑爽爽的高級車不該為自己的能力而負責,那就像八仙塵爆動用了國家部份的費用,大家就哀哀叫,說那是自己開開心心去玩,碰到了為何還用人民的錢結果這次事件反而在檢討沒有保超額險的年輕人,那約出來跑車的那些車主呢?民眾的觀念轉來轉去,這不奇怪還有什麼比這更奇怪,這不是要仇富,這也沒什麼好仇的,因為這是制度問題
siva01 wrote:大家都沒回樓主的意...(恕刪) 不管是10:0 73 55 37 19 管他怎麼判撞超跑 撞雙B 撞本田 都一樣賠不起的人永遠都說賠不起就好了。不公平,不對等的賠償事情天天都在發生。超額險也不是專為超跑而生的。隨便個連環撞國產車就得用上了。到底有什麼難解的問題?北宜騎勁戰 撞台印地安百萬重機,一百萬對屁孩來說也是賠不起,怎麼辦?沒人關心過那個屁孩嗎?
車禍按責任比例互賠~財損部份如按~肇責比例較高者所獲得的賠償,不得高於肇責比例較低者,其不足處由己方保險公司理賠。代位求償上限為肇責比低者之財損金額!!以上,我覺得比較合理,這樣就不會有被超跑撞肇責低還要倒貼的情形!!至於肇責在自己這邊的那就自己賠了,不然就要懂得風險管控保足險才是。出了事再來怪東怪西,那保超額險的是傻瓜嗎?但,是不是要有一個終極上限可以再討論.....還有交通事故發生了就事論事就好,不要跟人品扯關係,台灣人就是理盲儘扯一些有的沒有的....媒體常常搞這些東西,特別是孝子、孝女、品學兼優的特別容易發生事故或被車撞,這是在教育大家別當孝子孝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