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閃黃燈 與 汽車閃紅燈 發生車禍

希望對方有買任意第三人,

看敍述,

推測至少30萬以上和解!


現在看到很多案子,

和解金額都很高,

保險公司也都同意金額!
依據燈號&受傷的程度,對方造責應該比較大,如果有現場圖會比較好判斷
為什麼說受傷程度?原因如下,
不太可能一開始就提告,就算到法院還是會請您退回到調解委員會,
而調解委員會是不太講法律的,因為談法律就到法院,
調解委員會那些委員,其實不是很專業,而且通常比較同情比較慘(受傷比較重)的那一方,

另外幾點,
1. 對方來話如果可以錄音是比較好的,灌個軟體就好,向對方這種態度,到法院哪也是對你有利的,法官會稍微把態度列入考慮
2. 路口監視器要趕快找警察把畫面調出,並保留,不然等過了一陣子可能就洗掉了
3. 對方應該要先告訴你強制險的聯絡窗口,因為這是基本的保障,
4. 如果真的要走到調解委員會,要注意要到哪一個調解委員會,一般是到事故發生地,當然也可以協商到離您或是對方比較近的,盡量不要到對方比較近的,因為有可能調解委員會裡面有對方認是的,這個我有遇過
5. 相關單據要保留,這個包含的項目其實很廣
6. 雖然效果不大,還是可以去交通隊申請初判表
7. 不要隨意私下跟對方和解,最好還是到調解委員會,花一點時間,調解委員會把和解書送到法院,遇對無賴還是會安全一點
8. 半年內一定要搞定,尤其是刑事的部分,如果真的沒辦法談,這個時間內一定要去提告
9. 對方如果背你告了刑事,因為你有一些傷,哪他應該還是會被判刑,雖然部會太重,但是他一訂會異科罰金,這是他要多賠的,通常對方會對對方有一點壓力
10. 有些人就是無賴,可以找個代書幫忙寫狀子,這種無賴發現你完真的,真的要告他,會改變態度
11. 強制責任險只會負責最基本的醫療(包含看病的車資等),例如,如果牙齒撞斷了,有牙橋跟植牙兩種方式,強制責任險只會負責牙橋,植牙就要另外跟對方求償



Asatpe wrote:
107年12月23...(恕刪)


自己的經驗給你參考

1.對方會先嚇唬你~先給你一條大條的~然後再跟你說它損失多少都沒跟你計較了~

所以你不用鳥她~不管她說什麼都把它當耳邊風~不要跟它私下和解~

2.條子最討厭遇到這種事~怕要寫報告等一堆文書作業~所以都希望你們可以私下和解就好~

同樣的~你也不用理它~

3.如同前面網友說的該準備的單據~鑑定報告~醫療費~等等一樣都不要少~

如果以後上法院~看的都是單據~以後你才有籌碼談判~


4.然後直接提告傷害~沒再怕的~

在這個社會心軟就等著被宰~






快一個月才來問? 趕快去路口周邊店家問看看,有沒有門口的影片

有,問題就好解決了,沒有,那就上法院
好奇是何種記錄器
一撞擊就空白的???
是真的撞擊空白??
還是其他原因??
反正一般來說閃紅燈路權小於閃黃燈
再來對方只會講騎士速度快
對方是肉眼測速?
反正對方看起來就是想卸責
別讓對方唬
上面網友也講處理方式

Asatpe wrote:
107年12月23日(日)...(恕刪)


事發到今天已經快一個月了~

一堆人要樓主先告再說,但是沒提醒時效限制:六個月~


樓主蒐集好必要的證據之後記得把握時間啊~
案例分享:
之前朋友開車也是閃黃燈 / 閃紅燈路口,
二方都直行,碰撞後現場看似我朋友(閃黃)撞對方車頭(閃紅)

最終判定:路權閃黃燈比閃紅燈大,歸咎對方肇事責任。

後續賠償是保險公司,我就不知道後面怎麼了...
所以你要確定一點就是,你的路權大於他,原則上是閃紅要停下來讓閃黃
不要被嚇了..

補充一點,行車記錄器檔案不見?其實警察不能完全相信...
案例二:紅燈停止後機車左側搶黃燈進來要待轉,結果不慎撞倒轎車摔了,骨折
當下警察「要看轎車行車記錄器」,拔給他記憶卡後,現場做完筆錄回家,
發現記憶卡「事發」那段重要的3分鐘不見,前後時間都還在..非常詭異..
然後警察站在機車角度說轎車沒有停下來才撞倒他,要負責.......
後來有認識一些人脈去找到警察問,才知道員警複製時「忘了」是用剪下的..
(其實他承認前,我已經用修復軟體把檔案弄回來,準備他不承認就洗他臉..)
結果行車記錄器還原紅燈時車已靜止後1-2秒機車自己從左邊撞過來...
當然是歸咎對方肇責...以上分享
Ahan571026 wrote:
請問各位開車的駕駛人...如果依照汽車說的一台跟著一台走...如果你是汽車駕駛..機車不停還是騎過來,你會特別剎車讓機車過嗎??

如果你是機車...你會想說我路權大..汽車必須停下讓我過......????


現在行車紀錄器都有碰撞熄火自動關閉,就算撞得嚴重斷電,行車紀錄器應該還是可以安全關閉保存...

除非是用了舊款的必須關閉電源,等待行車紀錄器儲存完成...

所以說碰撞後紀錄不見...這一點我懷疑...

行車紀錄器的功能你的敘述正確,不過難免也會有故障

當然,如果沒有故障,紀錄內容要不要交出去,公權力無法介入
純憑車主良心,假設他自己看過覺得理虧,那自然不會交出也無關肇責判決
也許這些不是很中聽,不過法律上都是要靠自己舉證,尤其是民事糾紛
所以鄉民常說,舉證之所在=勝訴之所在

記得拿著車禍的報案三聯單去附近的派出所報案,並要求他們保留車禍路口的監控影片
你也有權當場觀看路口監控影片,但不能COPY,只能請他們保留,往後上法院時請法院去調影片做證據
如果受傷記得去公立大醫院掛急診,開立甲級驗傷證明作為求償依據
車子也要牽去有掛大招牌的機車行估價,並開立估價單後維修,作為日後損害賠償依據
然後車禍的報案單一個月後可以去交通隊申請初判表,這個七七八八具有很大的參考力

鄉民只能給你建議,自己堅持求償,耐心跑流程才能具體得到補償,加油~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與提醒!
剛好前陣子要出國才拖到現在。
已經跟處理的警察聯繫上了。
明天可以看路口的監視器。
到時在請教各位大大 …………謝謝

Asatpe wrote:
107年12月23...(恕刪)

《並且跟我說他一輛接著一輛慢慢開》 請問樓主此句話有記錄在車禍筆錄上嗎?如有恭喜,閃紅燈是停車再開。所以知道把柄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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