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淵鼓鼓 wrote:
針對肇責問題,檢察官有引用我"認同因為我使對方造成傷害",所以依法認定我有過失傷害的事實。
小弟有保乙式全險,只是之前有不小心爬文爬到說 倘若案件轉變成刑事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的部分時,保險無法理賠必須由車主自行負擔。
想好奇知道是否會轉變成這樣??? 求大大解惑 謝謝
一個好好的案子你怎麼可以陳述到讓檢察官「認同因為我使對方造成傷害」?
不管是做筆錄或是跟檢察官對話,都要很小心的,千萬不能說出自己有錯這種話,除非真的有錯也願意承認。
這裡不是要教壞大家要說謊,雖然當事人自己說謊也不會怎樣,沒有偽證問題,只是要強調在接受訊問的時候不可以隨隨便便跟人道歉或是說自己錯了,或是自己害別人受傷了之類的話。
筆錄部分通常是當事人描述,警察紀錄,如果覺得警察的紀錄有問題,一定要在簽名之前跟警察說清楚要怎樣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