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情有大的問題第一點是他18歲第二點是他沒駕照第三點是他安全裝備不足他的行為在重機屆也是支持不下去的基本的安全駕駛跟裝備概念都要有比較好重機上國道吵很久了高速公路一直以來都是安全性比平面道路高600倍的道路90%有高速公路的國家機車都可以行駛國道不能說會出事就不開放就像是在台灣我們不會檢討女生被強姦是他穿太少這只有在落後人權國家才會檢討而台灣就是一個路權落後國家今天就算是重機被撞新聞跟很多民眾都會檢討說你看你肉包鐵還敢上國道而不去檢討撞他的人?台灣現況就是這樣應該要車種平等才是正確的大的讓小的才是文明環境應該有的交通禮儀 (可以向日本學習 不要老是比較東南亞)只分對錯 不分車種 才是對的像是今天這件完全是這個無照的錯騎重機的也並不會覺得他是對的對人不對車種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兩種都配備ABS前提下單純論煞車本身的距離,一樣或是差不多. 因為輪胎沒辦法四輪汽車跟摩托車裝同廠牌、同系列加上駕駛的反應時間,摩托車大勝. 手指移動的速度比腳快多了. 也許你說的是對的,但是機車容易因為煞車操作不當就滑倒或蓋棉被實際上遇到緊急狀況的煞停能力還是比汽車弱除非你有辦法保證不蓋棉被,否則機車很難用盡所有的煞停距離
人是R.I.P.但行為不可取,就是老鼠屎...1. 18歲,根本不可能有重機照,就是偷騎+1。2. 明明不可為而為之(要偷騎好歹選個暗淡無光的夜),這麼囂張,果然被收了。回頭來說,猜測他可能也沒白牌駕照,不然就拿雞腿換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