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的肉團 wrote:保險簽的和解書是無任...(恕刪) 簽完和解提告是妳的權力^^,妳想告當然可以告,沒人可以阻止你^^,保險公司既然跟妳簽和解了,通常和解書上都會這樣的但書如已達成和解若又提告,一定會寫上賠償條款,想告先付筆違約金吧,若上面沒寫但書,恭喜你賺到了^^。另外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雙方已達成和解,和解書又有但書,妳可以提告,通常到檢察官看到和解書就會打回來不起訴了,妳若執意要告就屬違約,就看和解書怎麼寫,上面通常會寫願意放棄刑事民事權益,如違反要賠償好幾倍的和解金起跳^^祝樓主心想事成,發大財^^
基本上十九萬是有可能,但前提是你有醫療收據、財損等等以及跟你收入很高的證明不過我自己住院九天加上回家需復健,受傷程度也比你大(除了挫傷我還有腳根撕裂傷跟大範圍傷燙傷,光住院時用的醫療藥材就上萬了,當時這些個人耗材還另外開證明單),零零總總對方保險賠的也沒你19萬多,另外這十X萬還有含精神賠償及九天無法工作損失,對方也有保第三人財損等保險,所以對方保險業務看完我所有收據及證明也很乾脆就說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