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6crisis wrote:朋友說停在一個當時完全不影響人車的紅線旁(還真的是沒有影響), 政府劃設紅線,有一定的規則可循.政府認為對整體交通秩序有影響,才會畫設紅線,禁止停車.有沒有影響,是由政府認定.政府的客觀認定是執法依據.老百姓基於自己私利的主觀認定,是一文不值.難不成你可以去交通裁決所申訴,要求撤罰?理由是違停該處是 "完全不影響人車的紅線"?
Kang-Wei Tzou wrote:但是交通警察開單就會有獎金。 沒錯!2011年6月以前有獎金警開罰單賺獎金 六月起喊卡!綜合報導 / 台北市2011/04/08 00:00 警察取締交通違規,只要開單就可以抽成拿獎勵金,但也因此引發民怨,交通部趕緊修法,預計六月開始,警察開罰單不可以再從民眾繳交的罰款裡抽成,考慮會由地方政府提撥額外獎金作為獎勵。 機車騎士硬闖,下一秒,路口的警察立刻衝出來一把抓住機車騎士,這麼拼命還讓路人以為是在追捕嫌犯,其實他是在抓紅燈啦,光是這個小路口,一個小時就開了十張罰單,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闖紅燈的罰單開罰1200塊錢,但警察可以從中領到獎勵金,一張1塊錢。 大半夜警察還不休息,繼續守在馬路口,任何一台車都不放過,就是要抓酒後駕車,酒駕違規最高可以罰六萬塊錢,但警察也從你繳交的罰款裡領到獎勵金30塊,被罰錢的民眾當然很生氣,因為繳交的罰款竟然變成獎勵金,甚至一個月只要抓的夠勤,最多可以拿到上千元的獎勵金。 為了不讓外界誤會,警察抓違規是為了衝業績,交通部規定,預計六月以後,民眾繳交的罰款,承辦人員不可以再從裡面抽取獎勵金,考慮由地方政府提撥額外獎金當作鼓勵。
唷、幾天沒看就這樣快就結束啦正義魔人們結合成復仇者聯盟沒呀每天全世界至少我國有沒變更美好呀還是根本狗吠火車連你家附近永遠都搞不定遵守法律號誌標線由衷感覺了不起好棒棒不過個人遵循的是叢林法則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畢竟從沒人保證遵守法律號誌標線=絕對安全錢能解決都事小、眼觀四面耳聽八方罩子亮點才真
Katong wrote:政府劃設紅線,有一...(恕刪) 你怎麼認為 只要紅線就一定會妨礙到交通勒羅斯福路隨便一堆應該改畫黃線的地方也一堆紅線被改畫黃線的前例某魔人檢舉的地方也紅線改成黃線說不定至今還在他的一言堂大樓哭哭你怎麼會認為現在畫的紅線一定是正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