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亂停很爽,報警很爽。

686crisis wrote:
朋友說停在一個當時完全不影響人車的紅線旁(還真的是沒有影響),

政府劃設紅線,有一定的規則可循.

政府認為對整體交通秩序有影響,才會畫設紅線,禁止停車.
有沒有影響,是由政府認定.

政府的客觀認定是執法依據.

老百姓基於自己私利的主觀認定,是一文不值.

難不成你可以去交通裁決所申訴,要求撤罰?
理由是違停該處是 "完全不影響人車的紅線"?
Katong wrote:
政府劃設紅線,有一定...(恕刪)

那些併排停車擋住車道的三寶
也都認為自己沒影響到別人
自私自利的心態
Kang-Wei Tzou wrote:
但是交通警察開單就會有獎金。

沒錯!
2011年6月以前有獎金

警開罰單賺獎金 六月起喊卡!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2011/04/08 00:00
  警察取締交通違規,只要開單就可以抽成拿獎勵金,但也因此引發民怨,交通部趕緊修法,預計六月開始,警察開罰單不可以再從民眾繳交的罰款裡抽成,考慮會由地方政府提撥額外獎金作為獎勵。
  機車騎士硬闖,下一秒,路口的警察立刻衝出來一把抓住機車騎士,這麼拼命還讓路人以為是在追捕嫌犯,其實他是在抓紅燈啦,光是這個小路口,一個小時就開了十張罰單,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闖紅燈的罰單開罰1200塊錢,但警察可以從中領到獎勵金,一張1塊錢。
  大半夜警察還不休息,繼續守在馬路口,任何一台車都不放過,就是要抓酒後駕車,酒駕違規最高可以罰六萬塊錢,但警察也從你繳交的罰款裡領到獎勵金30塊,被罰錢的民眾當然很生氣,因為繳交的罰款竟然變成獎勵金,甚至一個月只要抓的夠勤,最多可以拿到上千元的獎勵金。
  為了不讓外界誤會,警察抓違規是為了衝業績,交通部規定,預計六月以後,民眾繳交的罰款,承辦人員不可以再從裡面抽取獎勵金,考慮由地方政府提撥額外獎金當作鼓勵。
樓主那邊的警察還蠻認真的,我們這邊的警察打電話打好幾通,不來就是不來,
就算來了也只是勸導,不開單的,所以違規的人都爽爽停,停到並排了好幾層了
也不怕,因為警察就算來了也不開單.
打110比較有效,因為有電話錄音做記錄,是由上往下交辦任務,基層員警比較會認真看待。
berglai wrote:
樓主那邊的警察還蠻認...(恕刪)
唷、幾天沒看就這樣快就結束啦
正義魔人們結合成復仇者聯盟沒呀
每天全世界至少我國有沒變更美好呀
還是根本狗吠火車連你家附近永遠都搞不定
遵守法律號誌標線由衷感覺了不起好棒棒
不過個人遵循的是叢林法則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畢竟從沒人保證遵守法律號誌標線=絕對安全
錢能解決都事小、眼觀四面耳聽八方罩子亮點才真
Katong wrote:
政府劃設紅線,有一...(恕刪)


你怎麼認為 只要紅線就一定會妨礙到交通勒
羅斯福路隨便一堆應該改畫黃線的地方

也一堆紅線被改畫黃線的前例
某魔人檢舉的地方也紅線改成黃線
說不定至今還在他的一言堂大樓哭哭

你怎麼會認為現在畫的紅線一定是正確的嗎
你可以質疑紅線的正確性,但是不要懷疑我打110的決心。
臺灣還是有政府的。
龜軟趴火 wrote:
你可以質疑紅線的正...(恕刪)


沒質疑你也沒懷疑你 甚至支持你
你說的轉角違停我支持你

我是在回 Katong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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