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大型重機人士爭取上國道相關判決 釋憲不受理(109年憲二字第457號)


ado016435 wrote:
比率問題機車有1500...(恕刪)



然後在高速公路汽車失控擦撞
(0)後面沒聯結車, 穩定好,路邊停下
(1)被聯結車撞到, 然後停下來
(2)被聯結車撞到, 輾過然後翻車
(3)被聯結車撞到, 然後害聯結車失控撞到別人害死別人
或
(4)閃避, 然後繼續開, 被聯街車擦撞輾過, 然後(1)(2)(3)擇一
(5)閃避, 然後撞到聯街車別人翻車, 後車輾過, 然後(1)(2)(3)擇一
(6)閃避, 然後撞到別人連鎖反應連環車禍, 後車撞上 然後(1)(2)(3)擇一


一般機車約2公尺

一般轎車約4公尺

轎車駕駛很難看到機車

一般轎車約4公尺

一般聯結車加貨物10公尺以上

聯結車駕駛更難看到轎車阿

應該立法高速公路上兩線道以上

應該有進行小客車道或大客車專用道

以保障小轎車的安全
li04 wrote:
然後在高速公路汽車失...(恕刪)

我覺得你該剪掉駕照了,原來妳是看長度來判斷看不看的到哦?
妳的身高連2M都沒有,更不用說小孩了。請問妳看得到嗎?

豬的老哥 wrote:
我覺得你該剪掉駕照...(恕刪)


不會阿

台灣一直都是如此阿

四輪看不到機車,正常阿

X,機車不會自己閃阿,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四輪看不到行人,正常阿

X,行人不會自己閃阿,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四輪看不到紅綠燈,正常阿

X,紅綠燈不會自己閃阿,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大客車看不到四輪

X,沒資格上路啦

豬的老哥 wrote:
我覺得你該剪掉駕照了,原來妳是看長度來判斷看不看的到哦?
妳的身高連2M都沒有,更不用說小孩了。請問妳看得到嗎?...(恕刪)

單純用長度判斷能不能看到 當然不是很嚴謹
不過 機車相對於汽車 小孩相對於大人 確實更不容易被看到
晚上跟雨天 甚至是下雨的晚上 那更不用說了

大大若要爭執這一點 小弟覺得很沒意義 因為這就是事實 也是開放重機上國道的危險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li04 wrote:
一般機車約2公尺

一般轎車約4公尺

轎車駕駛很難看到機車

一般轎車約4公尺

一般聯結車加貨物10公尺以上

聯結車駕駛更難看到轎車阿

應該立法高速公路上兩線道以上

應該有進行小客車道或大客車專用道

以保障小轎車的安全


寫了一堆沒一個重點

機車比較難被看到主要是因為寬度吧?怎麼不比寬度?
維朗暢力 wrote:
機車比較難被看到主要是因為寬度吧?怎麼不比寬度?

機車整體的體積就是比汽車小 當然就比較不容易被注意到
不知道這有什麼好爭辯的?
ahph_gmail wrote:


單純用長度判斷能...(恕刪)

如果說只是因為害怕看不到機車,那我覺得是你的問題了。
考汽車駕照時的視力檢查遠比機車還要難看到,如果連機車都看不到就表示你不具備駕駛交通工具的資格了。
這樣說你懂嗎?你不能僅僅因為你個人問題去強制所有人配合你這一個人。

假設我今天坐輪椅,政府頒布全台不准有樓梯,因為輪椅會上不去。你覺得這樣合理嗎?不准有電扶梯,只能有電梯。這樣子正常嗎?
刪......................................
反正重機數量也沒超多

政府不想開放不如減少稅金

等真的有開放再加回來
Ja100cky wrote:
反正重機數量也沒超多
政府不想開放不如減少稅金
等真的有開放再加回來

可是大大 牌照稅金主要是看排氣量 跟路權一直都沒有必然關係啊
要不然排氣量4000cc起跳那些大型車輛或四輪超跑繳的稅 都可以擁有一條專屬的國道車道了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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