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wu123 wrote:..減速讓對方超車...(恕刪) 如果遠遠的看到方向燈,沒人會加速過去給他撞,台灣人打方向燈多是已經開始轉了才打方向燈,旁邊車要嘛加速通過,要嘛急煞車讓他過,加速會比較順手(順腳),油門催下去..
一朵梨花聽海棠 wrote:正常是這樣啦。不過那天路上車少,我定速中間開好好的,為什麼要踩剎車冒著被追撞的風險讓他..(恕刪) 其實你說這句話就自己打臉自己了前面就有人說稍微回個油就可以安全地禮讓人家過了又不是要你煞車踩到死然後你就一直在為什麼要冒險讓後面追撞的風險鬼打牆中你自己又說那天路上車少(看影片也知道)既然都車少了為何會回點油降到100KM就會被追撞?你就直接我就是不想讓就好了何必在那死鴨子嘴硬硬扯我其實是為了怕被追撞才不讓的就大方承認自己開車也是不禮讓那一種人就好了這也沒甚麼有那麼難嗎? 這個社會就是非要爭個輸贏誰也不讓誰這樣有比較好嗎?
這一篇又再次證明了,開放一般民眾檢舉的這個行為已經淪為一種報復的手段了...這種方式根本就不會讓整體社會進步,只會形成更嚴重的社會對立而已。真正善良有品德的百姓才不會費心去使用這種方式,因為他們知道這個社會需要的是"溫、良、恭、儉、讓"